浅析民商法价值取向的异同对我国民商立法的影响
发布时间:2017-10-11 07:19
本文关键词:浅析民商法价值取向的异同对我国民商立法的影响
【摘要】:商法和民法是对市场经济进行调节的重要的一类法律制度,效益和公平在法律层面是其最为重要的价值取向。两者之间既有一定区别又存在密切联系。两者之间的区别既在于其法律对象的不同,也在与其在立法过程中的价值取向的差异。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需要考虑到效益优先的原则,因而效益成为了商法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价值取向;而在计划经济的条件下,在对资源进行再次分配的过程中,也要充分考虑公平优先的原则,因而公平成为了民法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对商法和民法不同价值取向的正确认识,于我国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作者单位】: 浙江国翱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 民商法 价值取向 公平 效益
【分类号】:D923
【正文快照】: 关于商法和民法的界定标准一般认为最主要的是两者在调整内容和调整对象方面有着显著的差异,但是这并非是区分这两者的唯一标准。两者在价值取向上的明显差别也是区分民商法之所以分属于不同的法律部门的原因。不同的价值取向会直接影响到法律立法的目的,因而不同的价值取向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5条
1 范永明;;民商立法的价值取向比较研究,探析民商立法的分立[J];法制与社会;2011年06期
2 杨宁;;经济法的法哲学思考——以经济法的责任为视角[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年01期
3 兰有明;;民商法的价值取向分析[J];青春岁月;2011年08期
4 白晓勇;;我国民商合一体制下的商法地位谈[J];现代经济信息;2010年04期
5 冯s,
本文编号:1011202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sflw/10112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