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保险中的委付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7-10-24 06:29
本文关键词:海上保险中的委付问题研究
【摘要】:海上保险委付是指保险标的在推定全损的场合视同已全部损失 ,被保险人放弃保险标的 ,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利和义务转移给保险人而收取全部保险金额的制度。海上保险委付的原因有“推定全损说”、“法定原因说”、“全损说”。关于海上保险委付的法律性质 ,目前理论界有四种不同的理解 :委付是单方法律行为 ,委付是双方法律行为 ,委付是经法院判决生效的法律行为 ,委付是要约。海上保险委付的成立条件包括 :必须有明确的委付意思表示 ,委付的内容必须明确、肯定 ,委付不得附带条件 ,委付应及于保险标的全部。
【作者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海上保险 委付 法律性质 成立条件
【分类号】:D923.99
【正文快照】: 海上保险中的委付 (以下简称委付 )是海商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 ,其理论性和实践性均很强。我国理论界对这一制度的研究既不全面 ,也不深入。我国长达 2 78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以下简称《海商法》)中仅用了 2个条款对之加以规定 ,显然 ,这不能适应顺利、及时解决错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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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周g,
本文编号:1087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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