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例导读与商法辅助性教学体系的构建
发布时间:2017-11-23 04:05
本文关键词:判例导读与商法辅助性教学体系的构建
【摘要】:突出“判例”在商法体系中的作用,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共同的商法教学理念。该文强调要改变目前商法教学的现状,首先应当转变观念,然后结合我国商法教育现状,顺应商法教育实践化、国际化的客观需求,构建商法研究型教学新模式,在商法内容体系和教学模式上进行深层次的改革。文章同时从“知案”“知惑”和“导读”三方面着重解析了在商法辅助性教学体系中判例导读法的实施方案。
【作者单位】: 山东经济学院法学院
【分类号】:D913.99-4
【正文快照】: 无论是奉行法典式的大陆法系,还是因循“维持先例”的英美法系,在商法的教学中上有一个共同的理念:就是突出“判例”在商法体系中的作用。这种教育理念与教学体系的形成缘于诸多原因,举其要者:一是,从商法的渊源看,商法的产生、演变沿循着一条与其他法律(民法、刑法、侵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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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2条
1 王春婕;;判例导读与商法辅助性教学体系的构建[J];中国成人教育;2006年12期
2 曹兴权;汪世虎;;法学实践教学改革模式与商法教学之困惑[J];重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06期
,本文编号:1217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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