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履约方制度探析——兼谈对我国《海商法》实际承运人制度完善之启示
本文关键词:海运履约方制度探析——兼谈对我国《海商法》实际承运人制度完善之启示,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鹿特丹规则》设定了海运履约方制度,并制定了一套与海运履约方相关的实质性赔偿机制,这一独具特色的制度使得调整多式联运的法律在海上货物运输中得以突破。我国《海商法》中的实际承运人相当于海运履约方,但实际承运人这一充满争议的制度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海上货物运输的发展,在未来修改我国《海商法》之时有必要引进海运履约方来完善实际承运人制度。
【作者单位】: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海运履约方 鹿特丹规则 实际承运人 海商法
【分类号】:D996.19;D922.294
【正文快照】: 2008年12月联合国大会第六十三届会议第六十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鹿特丹规则》(全称《联合国全程或部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创设了全新的承运人的履约辅助人制度———海运履约方,制定了一套与海运履约方相关的实质性赔偿机制,解决了各国对海运区段的履约辅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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