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商法论文 >

变革中的海上保险合同诉讼时效再审视

发布时间:2020-08-19 08:14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对保险人代位求偿权诉讼时效的规定引发了有关海上保险合同诉讼时效制度变革的争论,其中诉讼时效的起算是当前争论的焦点。《海商法》的规定具有其合理性,"司法解释(二)"的规定不应适用于海上保险。海上责任保险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于第三人请求被保险人承担法律责任之日。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6条

1 马宁;郁琳;;保险法诉讼时效起算点法律漏洞的弥补——以《保险法》第26条第1款和第60条第1款为分析对象[J];保险研究;2011年02期

2 吴占英;伊士国;;我国立法的价值取向初探[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9年03期

3 赵万一;论民商法价值取向的异同及其对我国民商立法的影响[J];法学论坛;2003年06期

4 王世涛;汤U喎

本文编号:2796836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sflw/2796836.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c1e38***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