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运承运人责任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1-01-11 23:39
如果说海上货物运输法是海商法的核心,那么其中的承运人责任制度可堪称海商法核心之核心。本论文所论述的承运人责任,系指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公共承运人违反法律规定、合同约定,或者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其义务而造成所运输的货物毁损、灭失及其它损失时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责任,受民法和海商法的调整。通过研究,笔者认识到,一种理想的承运人责任制度应由船货双方合理分担海上运输风险,避免和减少货损事故发生,保证航海运输安全并顺利在目的港交付货物,以达到最大限度地寻求船货双方当事人的公平和效益价值的平衡。论文除了引言部分之外,共分为五章。第一章,承运人责任主体。承运人在海上货物运输中担当重要的、不可缺少的角色,从装货港接受货物、运输管理货物、在卸货港交付货物,每个环节都不能缺失,承运人是自始至终履行整个海上运输合同的唯一的当事人,对于承运人责任制度的研究涉及到几乎海上货物运输的全部法律制度,承运人责任主体的研究特显重要。海上货物运输过程错综复杂,所涉及利害关系人众多,单就承运人一方而言,在航运实务中就有承运人、实际承运人、承运人的代理人、受雇人、无船承运人等,种类繁多,性质各异。在货物发...
【文章来源】:武汉大学湖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136 页
【学位级别】:博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1 引言
1.1 论文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1.2 论文研究的目标与方法
1.3 论文的研究范围
1.4 论文的结构安排
2 海运承运人的责任主体
2.1 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
2.2 承运人的代理人与受雇人
2.3 无船承运人
2.4 承运人的识别
3 海运承运人的归责原则
3.1 责任基础与归责原则
3.2 严格责任制
3.3 不完全过失责任制-《海牙规则》、《海牙-维斯比规则》
3.4 完全过失责任制-《汉堡规则》
3.5 不完全过失责任与完全过失责任的混合制-《鹿特丹规则》
4 海运承运人责任的限制
4.1 责任期间
4.2 免责事由
4.3 单位赔偿责任限制
5 海运承运人迟延交付的责任
5.1 延迟交付行为的构成要件
5.2 迟延交付损失范围的界定
5.3 国际公约关于迟延交付的沿革
5.4 承运人责任制度的扩展
6 我国海运承运人责任制度的检讨及立法建议
6.1 我国《海商法》法律移植的反思
6.2 我国承运人责任制度的统一化
6.3 《鹿特丹规则》对我国《海商法》的启示
6.4 我国海运承运人责任制度的立法建议
主要参考文献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对《鹿特丹规则》性质的质疑[J]. 吴焕宁. 国际经济法学刊. 2011(04)
[2]务实考虑加入《鹿特丹规则》[J]. 王肖卿. 中国海商法年刊. 2011(04)
[3]船东可反驳的推定责任:《鹿特丹规则》承运人识别推定制度之考察——兼论中国海商法承运人识别制度的发展[J]. 王秋雯. 中国海商法年刊. 2011(04)
[4]《鹿特丹规则》下多式联运若干问题探讨[J]. 袁曾. 中国海商法年刊. 2011(04)
[5]《鹿特丹规则》的巨人之踵:承运人责任期间的强制性问题研究[J]. 章博. 中国海商法年刊. 2011(03)
[6]海上货物运输法中“承运人的代理人”之真实身份考察[J]. 夏元军. 中国海商法年刊. 2011(03)
[7]鹿特丹规则中海上货物承运人的责任——法律迷宫?[J]. 焦杰,居伊-勒费佛尔. 比较法研究. 2011(04)
[8]论提单的法律性质[J]. 陈芳,郑景元. 法学评论. 2011(04)
[9]《鹿特丹规则》的中国立场[J]. 何志鹏. 中国海商法年刊. 2011(02)
[10]侵权责任法与合同法的界分——以侵权责任法的扩张为视野[J]. 王利明. 中国法学. 2011(03)
博士论文
[1]多式联运中的承运人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研究[D]. 陈玉梅.武汉大学 2010
[2]海上货物运输法强制性体制论[D]. 马得懿.大连海事大学 2009
[3]论海事国际惯例在中国法中的地位[D]. 陈亚芹.复旦大学 2008
[4]国际海运承运人责任制度研究[D]. 李章军.华东政法学院 2005
硕士论文
[1]论海上货物运输法中的契约自由[D]. 姚佳.吉林大学 2007
本文编号:2971697
【文章来源】:武汉大学湖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136 页
【学位级别】:博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1 引言
1.1 论文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1.2 论文研究的目标与方法
1.3 论文的研究范围
1.4 论文的结构安排
2 海运承运人的责任主体
2.1 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
2.2 承运人的代理人与受雇人
2.3 无船承运人
2.4 承运人的识别
3 海运承运人的归责原则
3.1 责任基础与归责原则
3.2 严格责任制
3.3 不完全过失责任制-《海牙规则》、《海牙-维斯比规则》
3.4 完全过失责任制-《汉堡规则》
3.5 不完全过失责任与完全过失责任的混合制-《鹿特丹规则》
4 海运承运人责任的限制
4.1 责任期间
4.2 免责事由
4.3 单位赔偿责任限制
5 海运承运人迟延交付的责任
5.1 延迟交付行为的构成要件
5.2 迟延交付损失范围的界定
5.3 国际公约关于迟延交付的沿革
5.4 承运人责任制度的扩展
6 我国海运承运人责任制度的检讨及立法建议
6.1 我国《海商法》法律移植的反思
6.2 我国承运人责任制度的统一化
6.3 《鹿特丹规则》对我国《海商法》的启示
6.4 我国海运承运人责任制度的立法建议
主要参考文献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对《鹿特丹规则》性质的质疑[J]. 吴焕宁. 国际经济法学刊. 2011(04)
[2]务实考虑加入《鹿特丹规则》[J]. 王肖卿. 中国海商法年刊. 2011(04)
[3]船东可反驳的推定责任:《鹿特丹规则》承运人识别推定制度之考察——兼论中国海商法承运人识别制度的发展[J]. 王秋雯. 中国海商法年刊. 2011(04)
[4]《鹿特丹规则》下多式联运若干问题探讨[J]. 袁曾. 中国海商法年刊. 2011(04)
[5]《鹿特丹规则》的巨人之踵:承运人责任期间的强制性问题研究[J]. 章博. 中国海商法年刊. 2011(03)
[6]海上货物运输法中“承运人的代理人”之真实身份考察[J]. 夏元军. 中国海商法年刊. 2011(03)
[7]鹿特丹规则中海上货物承运人的责任——法律迷宫?[J]. 焦杰,居伊-勒费佛尔. 比较法研究. 2011(04)
[8]论提单的法律性质[J]. 陈芳,郑景元. 法学评论. 2011(04)
[9]《鹿特丹规则》的中国立场[J]. 何志鹏. 中国海商法年刊. 2011(02)
[10]侵权责任法与合同法的界分——以侵权责任法的扩张为视野[J]. 王利明. 中国法学. 2011(03)
博士论文
[1]多式联运中的承运人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研究[D]. 陈玉梅.武汉大学 2010
[2]海上货物运输法强制性体制论[D]. 马得懿.大连海事大学 2009
[3]论海事国际惯例在中国法中的地位[D]. 陈亚芹.复旦大学 2008
[4]国际海运承运人责任制度研究[D]. 李章军.华东政法学院 2005
硕士论文
[1]论海上货物运输法中的契约自由[D]. 姚佳.吉林大学 2007
本文编号:297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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