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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四

发布时间:2022-02-21 21:56
  <正> 亚洲“四小”建立的是承认和保护私人财产所有权的自由企业制度。它们在各自的民法与商法中,明确规定了对物质、金融和智力资产拥有的使用权、受益权和自由处置权应具备的条件,从而为自由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法律基础。 

【文章来源】:世界经济. 1996,(07)北大核心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政府主导型经济体制下的企业制度
    (一)确立公有企业的主导地位。
    (二)通过“特惠安排”,形成私人企业对政府的特殊依赖关系。
二、政府主导型经济体制下企业制度的弊病
    (一)政府的过度直接投资和诸多公有企业的严重亏损,大大增加了财政负担,甚至导致宏观经济失控,破坏经济的稳定。
    (二)公营和民营大型企业在生产和销售中的垄断,严重阻碍了企业间的平等竞争,削弱了企业为降低成本而完善经营和加快技术开发的动力。
    (三)公有企业和私人大型企业在经济中享有的特权和垄断权,不可避免地制约了私人中小企业的发展。
    (四)少数大型企业的发展过分依赖于政府的倾斜政策,强化了政府的经济权力,往往导致官商勾结和政治腐败。
三、企业制度的调整
    (一)公有企业民营化。
    (二)削弱大型私人企业的垄断地位,放宽市场准入限制,促进企业间的公平竞争。
    (三)扶植中小企业的发展。



本文编号:363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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