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商法论文 >

再论商法在市场经济建设中的地位——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商法地位之思考

发布时间:2017-05-18 07:06

  本文关键词:再论商法在市场经济建设中的地位——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商法地位之思考,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商法是调整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社会经济关系的重要法律部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过程,就是经济法治化的过程,市场经济的建设催生了商法,并促使其不断发展和完善。商法作为规范市场经济的重要法律部门,对交易的平等、自由、安全和效率具有保障和促进作用。当前,中国商法的发展仍存在一些限制性因素,其制约甚至束缚了中国商法制度体系的建设和发展,为此,应当消除这些限制性因素,确立商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基础地位,并丰富和完善商法内在的体系。
【作者单位】: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市场经济 商法 人文主义
【基金】:北京市人才强教深化计划中青年骨干人才项目《中国〈商法通则〉法律制度体系构造研究》(PHR201008236)阶段性研究成果
【分类号】:D913.99
【正文快照】: j猨猨猨猨猨猨猨猨猨猨猨猨猨猨猨猨猨猨猨猨猨猨猨猨猨猨猨猨猨猨猨猨猨猨猨猨猨猨猨猨猨猨猨猨猨猨母锟乓岳,

本文编号:375368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sflw/375368.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6abbf***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