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通则》立法大家谈
发布时间:2024-02-23 13:23
由于民法与商法之间固有的联系,随着民法典编纂成为国家重大立法决策并全面启动,商事立法也引发了广泛关注。2017年10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公布了《商法通则(立法建议稿)》,对商法的地位及其在民法典编纂中的安排进行了制度设计,力求突破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两种传统模式,以民法典与商事单行法相结合的方式解决民商立法衔接问题。针对理论界与司法实务界关注的重点问题,本刊特邀该领域五位知名学者就商法通则立法必要性、体系设计以及民法与商法立法模式选择展开讨论,同时对商法实践热点话题——商号和商事代理制度入法路径予以回应。
【文章页数】:34 页
【文章目录】:
赵旭东:我国《商法通则》体系的设计与建构
一、商法通则的立法背景和建构目标
1.超越典型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体例的商事立法
2.单行法基本齐备的商事立法
3.民法总则之后的商事立法
二、商法通则的体系架构和基本内容
1.商事主体制度
2.商事权利义务制度
3.商事登记制度
4.商业名称与字号制度
5.商事账簿制度
6.商事行为制度
7.商事代理制度
8.商事营业制度
9.商事公示与信用制度
10.商事监管制度
11.商事争议解决制度
三、商法基本原则的总结与确立
石少侠:制定《商法通则》是法制模式创新和市场法治需求
一、法制创新:我国应正确处理民商法关系
二、面对现实:我国应抓紧制定《商法通则》
三、基本架构:我国《商法通则》的主要内容
李建伟:我国民商事立法模式选择
一、我国现行民商事立法模式的判断困惑
二、《民法总则》:一次失败的民商合一尝试
三、民商事立法体例创新的历史机遇与实现
梁上上:商号立法制度完善
一、商号、企业名称与商业名称的厘清
二、字号的规范
三、企业名称的简化使用
四、企业名称的使用许可
1.使用许可的方式
2.使用许可的连带责任
3.使用许可的责任构成
4.许可人的责任范围
结语
于莹:商事代理的立法不足与《商法通则》
一、商事代理制度与民事代理制度具有本质的区别
二、我国现行法适用于商事代理的制度障碍
三、制定《商法通则》统一规范商事代理制度的必要性
本文编号:3907557
【文章页数】:34 页
【文章目录】:
赵旭东:我国《商法通则》体系的设计与建构
一、商法通则的立法背景和建构目标
1.超越典型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体例的商事立法
2.单行法基本齐备的商事立法
3.民法总则之后的商事立法
二、商法通则的体系架构和基本内容
1.商事主体制度
2.商事权利义务制度
3.商事登记制度
4.商业名称与字号制度
5.商事账簿制度
6.商事行为制度
7.商事代理制度
8.商事营业制度
9.商事公示与信用制度
10.商事监管制度
11.商事争议解决制度
三、商法基本原则的总结与确立
石少侠:制定《商法通则》是法制模式创新和市场法治需求
一、法制创新:我国应正确处理民商法关系
二、面对现实:我国应抓紧制定《商法通则》
三、基本架构:我国《商法通则》的主要内容
李建伟:我国民商事立法模式选择
一、我国现行民商事立法模式的判断困惑
二、《民法总则》:一次失败的民商合一尝试
三、民商事立法体例创新的历史机遇与实现
梁上上:商号立法制度完善
一、商号、企业名称与商业名称的厘清
二、字号的规范
三、企业名称的简化使用
四、企业名称的使用许可
1.使用许可的方式
2.使用许可的连带责任
3.使用许可的责任构成
4.许可人的责任范围
结语
于莹:商事代理的立法不足与《商法通则》
一、商事代理制度与民事代理制度具有本质的区别
二、我国现行法适用于商事代理的制度障碍
三、制定《商法通则》统一规范商事代理制度的必要性
本文编号:3907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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