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事诉讼当事人的真实义务
发布时间:2017-12-01 22:07
本文关键词:论民事诉讼当事人的真实义务
更多相关文章: 真实义务 辩论主义 诉讼目的 诚信原则 促进诉讼义务
【摘要】:真实义务是当事人对于法院及相对方当事人应负的诉讼法上的义务,也是诚信原则在诉讼中的具体体现。真实义务在防止当事人作出虚假或不实的陈述、禁止当事人以不当的方法获取非正当利益及滥诉、促进诉讼、协力法官发现真实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真实义务虽已初具其制度外形,但尚缺可供其良性开展的必要前提、规则体系及配套制度。确立辩论主义,构建其规则体系,规范阐明义务的运作,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殊为必要。
【作者单位】: 华侨大学法学院;
【分类号】:D925.1
【正文快照】: 民事诉讼是国家提供国民保护私权和解决纷争的机制,传统上通常以辩论主义作为其制度构建的基础,进而要求法院原则上应受当事人的事实主张之拘束,且不得依职权调查取证;对自认的事实,应直接作为裁判的基础。然而,基于趋利避害的一般理性,当事人势必会从利己的角度进行主张和举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李勇;;公民宪法义务的语义辨析[J];行政与法;2006年09期
2 吴然;任正学;;论权利与义务的统一[J];今日科苑;2008年20期
3 周敏;;论权利与义务的几种关系[J];政治与法律;1992年02期
4 林祖彭,李浩;追加执行义务主体的法律问题[J];政治与法律;1997年06期
5 吴忠希;论权利与义务[J];江西社会科学;2005年06期
6 章忱 ,余禾;论马克思主义的权利义务观[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1991年06期
7 林U,
本文编号:1242602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susongfa/12426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