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错案责任
发布时间:2017-12-05 14:18
本文关键词:试论错案责任
【摘要】:建立错案责任制对于提高办案质量、彰显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司法改革都有重要意义。错案责任的构成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其中错案限于将有罪认定为无罪、无罪认定为有罪等性质颠倒的错误;客观上实施了滥权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主观上限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要正确确定办案与定案分离情况下各主体的责任;要明确责任形式,慎重确定因重大过失造成错案者的责任;要防止简单套用行政追责方法;要遵守时效制度,完善制度机制。
【分类号】:D925.2
【正文快照】: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要求:“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主任检察官、主办侦查员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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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程宗璋;试论相对人参与行政追偿程序[J];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01期
,本文编号:125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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