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和解适用范围研究
发布时间:2018-04-14 12:00
本文选题:刑事和解 + 适用范围 ; 参考:《吉首大学》2017年硕士论文
【摘要】:2013年实施的《刑事诉讼法》中以特别程序的方式规定了“当事人和解”制度,这是我国刑事法律发展进程中极具意义的一次进步。不仅意味着被害人保护主义、恢复性司法等理念西法东渐,逐步在我国落地开花,也意味着我国传统的“人和”思想以及各地司法机关为刑事和解制度的创设所付出的努力和收获的实践经验被我国刑事法律体系吸收。我国刑事和解制度实施至今,已经有四年多时间,期间积累了大量的经验,也折射出不少的问题,其中部分问题显示该制度的适用范围难以满足日新月异的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刑事和解适用范围是否应当扩张、怎么扩张,成为一个亟待商榷的问题。本文主要针对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进行研究,认为我国刑事和解应当逐步扩大适用范围,才能进一步迎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本文分为五个部分。在绪论中,笔者提出了研究刑事和解适用范围的必要性。第一章对刑事和解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从其定义、价值、基础理论等方面进行了分析。第二章从法益、法定刑、犯罪主体的角度对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划分进行了研究。第三章主要介绍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对我国刑事和解范围划分的启示作用。第四章主要对我国刑事和解立法和司法实践进行了解读,分析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不足。第五章则针对完善我国刑事和解适用范围提出了建议。
[Abstract]:This paper studies the scope of application of criminal reconciliation in our country . In chapter 3 , the author puts forward the necessity of studying the scope of criminal reconciliation . In chapter two , the author points out that the application scope of the system is difficult to meet the needs of the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 Chapter one mainly introduces the legislation and judicial practice of the civil law system and the Anglo - American law system .
【学位授予单位】:吉首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7
【分类号】:D925.2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8条
1 束传祥;;公诉案件刑事和解中加害人赔偿若干问题思考[J];法制博览(中旬刊);2014年06期
2 徐清;;刑事和解监督困境的现象解析和规则疏导[J];福建法学;2013年04期
3 杜宇;;“刑事和解”的概念框架——以五组范畴的比较为中心[J];中山大学法律评论;2010年01期
4 于志刚;;刑事和解的正当性追问——中国政法大学首次“青年教师学术沙龙”观点综述[J];政法论坛;2009年05期
5 张宇冰;;对公诉工作中如何适用刑事和解的思考[J];法制与社会;2009年22期
6 陈光中;葛琳;;刑事和解初探[J];中国法学;2006年05期
7 陈光中;;刑事和解的理论基础与司法适用[J];人民检察;2006年10期
8 马静华;罗宁;;西方刑事和解制度考略[J];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年01期
相关重要报纸文章 前1条
1 彭越林;张洪铭;;被害人视角下的刑事和解制度[N];人民法院报;2011年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1条
1 胡云霞;论刑事和解与我国被害人权利保护[D];中国政法大学;2009年
,本文编号:1749190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susongfa/17491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