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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判力客观范围之新进展

发布时间:2018-10-09 08:45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首次设定了裁判生效后的重复起诉的判断标准,即以当事人、诉讼标的、诉讼请求为要素的"三同说",但实质否定前诉裁判结果的后诉请求也视作相同请求。除主体要素外,它涉及的是既判力客观范围问题。它能就一些争议情形给出确定答案,对另一些则不能,因其未界定诉讼标的。以当事人和诉讼标的为要素的"二同说"有更高认同度,且合诉讼标的概念之原意。与"三同说"最契合的是旧标的说。基于国内法院对诉讼标的的一般理解,"三同说"的实际效果接近"二同说"。"实质否定前诉裁判结果"之解释有弹性,若前诉裁判理由中的部分判断也不可否定,则近乎肯定部分裁判理由有既判力,且会引发少量强制反诉。
[Abstract]: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 application of the Civil procedur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by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for the first time set a judgment standard for repeated prosecution after the decision has come into force, that is, the parties, the object of the lawsuit, The "three identical claims", which are essential elements of litigation claims, are also regarded as the same requests for substantive negation of the outcome of the former appeal judgment. In addition to the main elements, it involves the objective scope of res judicata. It can give definitive answers to some contentious cases and not to others because it does not define the subject matter of the action. The theory of "two identical", which takes the litigant and the object of the lawsuit as its essential factor, has a higher degree of approval and accords with the original intention of the concept of the object of action. The best agreement with the "three-one theory" is the old object theory. Based on the general understanding of the subject matter of the action by the domestic courts, the actual effect of the "three-to-one" approach is similar to that of the "two-in-one". " The explanation of "substantive negation of the result of the former appeal" is flexible. If part of the judgment of the reason of the former appeal can not be denied, then almost certain part of the reason has res judicata, and it will lead to a small amount of compulsory counterclaim.
【作者单位】: 南京大学法学院;
【分类号】:D925.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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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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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258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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