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0-05-31 13:19
【摘要】:在司法实践中非法证据排除存在界定难、证明难、排除难等问题,我国排除非法证据起步较晚。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和法律赋予其全程监督刑事诉讼活动的职能。我国检察机关检察权权能的多元化以及参予刑事活动各环节的独特性,决定了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排除非法证据的必然性、重要性和复杂性。本文以检察机关为视角,采用价值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及思辨与实证相结合的方法,从立法和检察司法实践等方面对检察机关排除非法证据取得的成绩和遇到的困境进行梳理,最后做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及提出完善非法证据排除的制度构想。除前言外,全文分四章叙述。在第一章中,笔者论述了检察机关排除非法证据制度的内涵,分析了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排除非法证据的理论依据、价值取向及重要意义。要明确检察机关排除非法证据制度的内涵,关键在于明确非法证据的内涵。我国刑事诉讼法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大多数人认为,非法证据是指办案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的权限、程序或用其它不正当的方法收集的证据,即非法收集的证据。我国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宪法赋予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全过程监督的职能,排除非法证据亦是我国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一种具体体现。检察机关排除非法证据的理论依据包括程序正义理论、法律监督理论、客观公正原则理论三项内容,检察机关排除非法证据制度的构建和完善,有利于保障人权和限制公权力,提高司法公信力;有利于提高庭审效率和公正。在第二章中,笔者对我国检察机关排除非法证据的立法现状进行了梳理及对司法实践运行中取得的成效进行了总结。我国排除非法证据相关从规则的立法起步都较晚,刑事诉讼法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均未涉及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的相关内容,1996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第一次引入了非法证据排除的理念,规定了侦查机关取证上的禁止性行为;1998刑事诉讼法解释明确了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后果。2010年5月“两高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次以立法形式从非法证据的内涵和外延、排除程序及证明标准等方面做出较为详细的规定。2017年6月“两高三部”联合发布《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规定》,对办案人员严格排除非法证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标志着我国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的刑事立法进程又迈出关键的一步。二十多年来,我国在排除非法证据立法上积极探索并不断完善,对指导司法人员从事刑事诉讼活动有着重大意义。我国检察机关作为非法证据排除的主要力量,2013年以来排除非法证据后决定不批捕2624人和不起诉870人,取得了值得肯定的成绩,主要表现在非法证据排除环节多元化、排除非法证据种类多样性、排除规则的运用可对非法取证产生一定遏制作用等方面。在第三章中,从立法规则和检察机关司法实务两方面分析论述了检察机关在排除非法证据上存在的问题和困扰。在立法方面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的设计还有待完善。从2017年6月颁布的《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规定》内容看,法条中刑讯逼供后“等”字的解释,虽然法条进行了举例式说明,但对“等”字的认识仍未形成统一;“威胁、引诱、欺骗”的非法取证方式仍然无法与侦查谋略明确区分;对“重复自白”的排除有了规范性指引,但“重复自白”的例外却可能被恶意运用来规避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举证责任仍不明确。有检察机关司法实践中,存在、证据的审查方式侧重“书面审查”、检察员发现和排除非法证据的意愿不强、排除效果不佳、检察员在证据审查中难以秉持客观中立立场、辩方在非法证据排除上的缺位、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无法充分发挥其慑止作用的问题和原因。在第四章中,针对第三章分析非法证据排除在立法规则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及对策。认为应继续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加强对证据的实体审查等,并提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和检察员的中立意识,转变审查案件工作方法方式出并强化辩护权的配套制度和构建刑事检察听证制度、建立健全排除非法证据的案件质量考评和问责机制的设想。
【学位授予单位】:广西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5.2
本文编号:2689916
【学位授予单位】:广西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5.2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孙谦;;关于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执行情况的若干思考[J];人民检察;2015年07期
2 何德辉;;检察机关的证据合法性审查[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4年05期
3 杨宇冠;郭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施考察报告——以J省检察机关为视角[J];证据科学;2014年01期
4 吴宪国;;审前阶段检察机关对非法证据的排除[J];学术探索;2014年01期
5 王超;;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虚置化隐忧与优化改革[J];法学杂志;2013年12期
6 苏镜祥;;审前阶段刑事法律援助实证分析——以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为背景[J];法学论坛;2013年04期
7 郭松;;非法证据为何难以有效排除——兼及中国非法证据排除的未来[J];法学论坛;2012年04期
8 谢佑平;燕星宇;;我国检察权性质的复合式解读[J];人民检察;2012年09期
9 卞建林;;检察机关与非法证据排除[J];人民检察;2011年12期
10 万毅;;解读“非法证据”——兼评“两个《证据规定》”[J];清华法学;2011年02期
,本文编号:2689916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susongfa/26899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