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诉合一模式的理论反思与实践价值
发布时间:2020-10-18 21:22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治的发展,我国的司法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一是案多人少矛盾客观存在且日渐突出;二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检察院加强审前程序特别是引导侦查取证提出了高要求;三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员额检察官实行终身负责制,这些变化促使检察机关实行近20年的捕诉分离办案模式和内设机构设置产生了明显变化,为新时代的捕诉机制调整提供了机遇。司法实践中,捕诉分离的效果似乎并不尽如人意,消耗了过多的司法资源,堆积大量难以处理的案件,从某种程度上来看,不仅会对办案效率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也不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保障,于是才有了捕诉合一的动议。捕诉分离还是捕诉合一?在学界与实务界产生重大争议。因此,本文在明晰批捕权与公诉权性质前提下,界定捕诉合一与捕诉分离模式的内涵、特点等基础上,梳理捕诉关系历史沿革,进而围绕捕诉合一模式是否否定了逮捕程序的独立性与中立性、弱化监督与制约、降低办案质量、压缩辩护律师辩护空间等主要质疑,展示出学界与实务界不同的观点。一项改革要想开展下去,既要具备法理正当性基础,更要切合司法实践之需要。一方面,“迟到的正义非正义”,效率作为法的价值之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现实中一味追求公正牺牲效率的做法也可能变相地损害公平正义。实行捕诉合一不仅缓解了人少案多的现实矛盾,而且加强了检察机关对侦查取证的引导与监督,进而保障办案质量,维护了公平与正义。与此同时,结合《宪法》以及《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提出的相关要求可以得出,检察机关是至关重要的司法监督机关,根据当前的刑事诉讼法提出,检察机关在公诉案件中被赋予了审查批捕权以及审查起诉权。换而言之,在我们国家的检察权中,则被赋予了双重属性,即司法权与行政权。另一方面,从捕诉合一试点运行效果上看,“捕诉合一”在实现改革目的和提高效率、加强监督与制约等方面起到了突出作用。为推动捕诉合一办案模式地良性运行,本文最后围绕“捕诉合一”提出批捕程序的诉讼化改造、分案办理、加强办案流程监控、建立被追诉人的救济机制、刑事辩护权的完善、综合型检察队伍建设相关制度等系列完善建议。
【学位单位】:江西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9
【中图分类】:D925.2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我国捕诉关系历史沿革
(一)捕诉关系基本问题
1、刑事检察批捕权与公诉权的内涵
2、捕诉合一与捕诉分离概念
(二)从捕诉合一到捕诉分离
(三)重提“捕诉合一”的时代背景
1、案多人少矛盾日渐突出
2、检察办案司法化程度不断上升
3、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二、捕诉关系争鸣
(一)捕诉分离模式分析
(二)捕诉合一模式质疑与回应
1、捕诉合一否定了逮捕程序的独立价值
2、价值诉求和思维方式上的差异
3、“不够罪就不捕”或“够罪即捕”
4、弱化内部监督与制约,降低办案质量
5、律师的辩护难度增加
三、捕诉合一的正当性基础
(一)捕诉合一的理论探究
1、契合法理依据,遵循基本原理
2、发挥诉前引导作用,排除非法证据
3、保证案件质量,防范冤假错案
4、发挥认罪认罚从宽的制度效益
(二)捕诉合一试点的运行效果
1、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提高效率
2、强化诉讼监督,保障人权
四、捕诉合一办案模式之完善
(一)捕诉合一下审查逮捕程序的诉讼化改造
1、建构审查逮捕侦辩审三方诉讼化模式
2、推行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制度
3、进一步明确逮捕的社会危险性条件
4、建立非羁押措施风险评估机制
5、转变证据审查模式,贯彻证据裁判原则
(二)捕诉合一下分案办理,实现繁简分流
(三)捕诉合一下加强办案流程信息化监控
(四)捕诉合一下建立被追诉人救济机制
1、赋予当事人在诉讼各阶段申请启动复查
2、对羁押必要性进行量化评估
3、定期复查并赋予检察机关审查决议的最终决定权
(五)捕诉合一下刑事辩护权的完善
1、明确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调查取证权
2、赋予律师对案件情况的平等知情权
3、充分保障律师阅卷时间
(六)捕诉合一下办案绩效考核制度与综合型检察队伍建设
1、建立办案绩效考核制度
2、综合型检察队伍建设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2846832
【学位单位】:江西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9
【中图分类】:D925.2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我国捕诉关系历史沿革
(一)捕诉关系基本问题
1、刑事检察批捕权与公诉权的内涵
2、捕诉合一与捕诉分离概念
(二)从捕诉合一到捕诉分离
(三)重提“捕诉合一”的时代背景
1、案多人少矛盾日渐突出
2、检察办案司法化程度不断上升
3、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二、捕诉关系争鸣
(一)捕诉分离模式分析
(二)捕诉合一模式质疑与回应
1、捕诉合一否定了逮捕程序的独立价值
2、价值诉求和思维方式上的差异
3、“不够罪就不捕”或“够罪即捕”
4、弱化内部监督与制约,降低办案质量
5、律师的辩护难度增加
三、捕诉合一的正当性基础
(一)捕诉合一的理论探究
1、契合法理依据,遵循基本原理
2、发挥诉前引导作用,排除非法证据
3、保证案件质量,防范冤假错案
4、发挥认罪认罚从宽的制度效益
(二)捕诉合一试点的运行效果
1、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提高效率
2、强化诉讼监督,保障人权
四、捕诉合一办案模式之完善
(一)捕诉合一下审查逮捕程序的诉讼化改造
1、建构审查逮捕侦辩审三方诉讼化模式
2、推行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制度
3、进一步明确逮捕的社会危险性条件
4、建立非羁押措施风险评估机制
5、转变证据审查模式,贯彻证据裁判原则
(二)捕诉合一下分案办理,实现繁简分流
(三)捕诉合一下加强办案流程信息化监控
(四)捕诉合一下建立被追诉人救济机制
1、赋予当事人在诉讼各阶段申请启动复查
2、对羁押必要性进行量化评估
3、定期复查并赋予检察机关审查决议的最终决定权
(五)捕诉合一下刑事辩护权的完善
1、明确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调查取证权
2、赋予律师对案件情况的平等知情权
3、充分保障律师阅卷时间
(六)捕诉合一下办案绩效考核制度与综合型检察队伍建设
1、建立办案绩效考核制度
2、综合型检察队伍建设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2条
1 张勇;;检察一体化与金融检察专门机构职能模式选择[J];法学;2012年05期
2 马赛尔·柏宁斯;克莱尔·戴尔;李浩;;英国的治安法官[J];环球法律评论;1990年06期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3条
1 董靓;检察机关捕诉合一办案机制探析[D];江西财经大学;2018年
2 赵娜娜;论捕诉合一机制[D];山西大学;2016年
3 许宁;检察官绩效考评体系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2006年
本文编号:2846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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