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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阶段非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程序研究

发布时间:2020-10-27 14:58
   刑事强制措施是保障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重要诉讼制度。我国的强制措施可以分为羁押性强制措施和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羁押性强制措施包括拘留和逮捕,而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则主要包括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具有人身强制性和羁押替代性,能够兼顾司法效率和人权保障,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刑事速裁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适用遵循“法定原则”和“优先原则”。法定原则是指内容法定和程序法定,优先原则是指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应当优先适用的强制措施类型。适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正当性在于,其能够通过诉讼保障功能维护社会秩序,而被追诉者有忍受强制措施的义务;适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合理性在于,非羁押诉讼符合无罪推定原则的逻辑,即在法院判决有罪以前,尽量少羁押或不羁押,有助于保障人权,也符合比例原则,同时还能降低因羁押而产生的成本,提高司法效率。从立法情况来看,我国关于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包括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在内的法律法规多达上百条,内容涉及适用的对象、适用的条件、适用的期限、执行与监督,以及被取保候审人和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与法律后果等。主要的法律文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修正)的第一编第六章、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21号)的第五部分、2012年《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高检发释字[2012]2号)的第四章、2012年《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127号)的第六章、2013年《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高检发研字[2013]7号)、2007年《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高检发研字[2007]2号)、2000年《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高检会[2000]2号)的第一、二部分,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解释和规章。取保候审的立法定位是强制力较弱的司法公权力保障措施;监视居住的立法定位是羁押和取保候审的替代性措施;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立法定位是减少羁押的司法监督制度。然而,在审查起诉阶段适用非羁押诉讼程序,还存在一系列问题。首先,监视居住的使用率极低,变相羁押的问题仍然严重,存在办案“一日游”现象;其次,取保候审实务与数据系统衔接不统一,妨害诉讼、再犯罪风险高,信访与舆情风波时有发生,部分案件不过关也会导致司法浪费;最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流程复杂费时,法律规定与实务不相适应,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也造成了部分影响。究其原因,可以从法理念层面、法制度层面和实务操作层层面来讨论。第一,在法理念层面重打击、轻保护。第二,在法制度层面重职能、轻衔接。第三,在实务操作层面,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各有原因。监视居住问题的最大原因是监视居住管控成本很高,适用监视居住的收益很小。取保候审问题的原因在于保证方式单一,且监管体系不健全。羁押必要性的问题在于存在责任风险且审查建议没有法律强制力。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在审查起诉阶段适用非羁押诉讼程序,需要进行两方面努力,一方面是改进非羁押性强制措施,降低脱逃、串供等责任风险,增加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适用率;另一方面是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建立非羁押诉讼制度,坚持比例性、变动性地适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改进方面,监视居住制度应当细化适用条件,同时明确执行地点;取保候审则应当增加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确立取保候审前风险评估机制,并构建社会共同监督机制。在羁押必要性审查方面,首先,应当借鉴德国经验将羁押必要性审查由监督权转化为司法权,赋予变更强制措施意见以法律强制力。其次,应当构建非羁押诉讼制度,并探索建立轻刑案件调解前置、案件信息共享机制等配套措施。
【学位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8
【中图分类】:D925.2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二、文献综述
    三、主要研究方法与内容
第一章 刑事诉讼的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内涵解析
    第一节 非羁押性强制措施概述
        一、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含义解析
        二、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属性特征阐释
        三、非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原则
    第二节 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理论基础
        一、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程序正当理论
        二、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罪从判定理论
        三、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人权保障理论
第二章 我国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现状、问题与成因分析
    第一节 我国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立法现状考察
        一、取保候审制度的立法现状
        二、监视居住制度的立法现状
        三、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立法现状
    第二节 审查起诉阶段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司法现状考察
        一、取保候审制度的司法现状
        二、监视居住制度的司法现状
        三、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司法现状
    第三节 审查起诉阶段非羁押性强制措施问题与成因分析
        一、审查起诉阶段非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存在的问题
        二、审查起诉阶段非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问题的成因
第三章 非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程序的域外经验考察与比较
    第一节 非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程序的域外经验概况
        一、英美法系国家刑事起诉过程中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适用
        二、大陆法系国家刑事起诉过程中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适用
        三、日本刑事起诉过程中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适用
    第二节 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域外经验比较与借鉴
        一、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域外立法经验
        二、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域外司法经验
第四章 完善我国非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程序的对策思考
    第一节 完善非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程序的指导原则
        一、适应国情原则
        二、惩罚与保护原则
        三、比例原则
        四、效率原则
    第二节 完善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具体对策
        一、取保候审制度的改进建议
        二、监视居住制度的改进建议
        三、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改进建议
    第三节 审查起诉阶段非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的前瞻思考
        一、司法改革全面稳步推进
        二、“捕诉合一”有效探索
        三、办案智能化指日可待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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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858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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