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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行政案件制度的困境与对策研究

发布时间:2020-10-30 16:06
   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行政案件制度作为新《行政诉讼法》以立法形式确立的行政诉讼管辖制度,其以司法独立与公正为设计初衷,通过在体制上确立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的模式,解决行政诉讼地域管辖中的地方干预问题。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行政案件制度不仅具有维护行政审判独立公正的价值,更与法院审判质效、司法权威、司法体制改革等密切相关,其作为深化我国行政诉讼管辖制度理论的一项制度改革,对我国司法管辖制度的发展有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本文的主要内容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从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行政案件制度的文献综述分析归纳入手,对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行政案件制度的基本理论、研究价值以及创新之处进行阐述;第二部分对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行政案件制度的运行现状进行了分析和实地调研,肯定了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行政案件制度实施以来取得排除地方干预、维护司法独立、维护司法统一等的初步成效,并总结出了该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第三部分是对国外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行政案件的借鉴,从德国、法国、日本、美国的跨行政区域诉讼管辖制度中寻找适合我国本土的经验启示;第四部分提出我国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行政案件制度所遇困境的解决路径,在明确法律规定、规范程序运行、完善配合机制、提升法院能力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对策;第五部分概括了论文的主要观点并指出在跨区域集中管辖行政案件制度的质量评估研究方面有待深化之处。
【学位单位】:西北民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8
【中图分类】:D925.3
【部分图文】:

行政案件,法院审理,铁路运输,兰州


2014 130964 161978 7583862015 198772 180904 7989612016 225020 133927 744164表3(三)行政诉讼权利保护力度加强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在司法地方化和司法行政化的制约之下,产生的“立案“审理难”、“执行难”等问题备受指责,在行政诉讼中处于弱势地位的行政人对法院能否公正审判和法律的权威产生了质疑。修改之后的《行政诉讼法》辖制度的改革说明,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行政案件制度的初衷在于如何解决公法问题。人民法院能否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作为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行政案件实施的重要考核指标,因此,通过对立案率、审结率、发回重审率、上诉率等的数据梳理则可反映行政诉讼过程中对行政相对人的诉讼权利保护力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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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国庆;;我国行政诉讼管辖制度之重构[J];理论与改革;2015年02期

2 董皞;郭建勇;;独立而公正:行政案件跨区域审理改革的价值追求与制度设计[J];法律适用;2015年02期

3 梁凤云;;关于对中国特色行政法院体系的基本设想[J];行政法学研究;2015年01期

4 郭修江;;行政诉讼集中管辖问题研究——《关于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理解与实践[J];法律适用;2014年05期

5 沈福俊;;基层法院行政诉讼管辖制度改革论析——《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相关内容分析[J];东方法学;2014年02期

6 曹红军;王迎;;行政诉讼相对集中管辖的法理分析[J];安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01期

7 江必新;;中国行政审判体制改革研究——兼论我国行政法院体系构建的基础、依据及构想[J];行政法学研究;2013年04期

8 黄学贤;杨红;;论行政诉讼管辖困境之形成及其突破[J];法学评论;2013年06期

9 章志远;;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制度之省思[J];法治研究;2013年10期



本文编号:286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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