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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行政案件一并审理民事争议制度的完善路径

发布时间:2020-11-05 15:19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法治进程的逐渐完善,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日渐提高。当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的行政行为,侵害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时,行政相对人能够积极地利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尊严和权利,“民告官”的现在早已不司空见惯。在行政诉讼案件中,越来越多的民事争议伴随着出现,新《行政诉讼法》修改以来,行政案件一并审理民事争议制度的实施,是法治进程中具有历史性的一步。该制度的确立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给审判组织的诉讼效率“加速”,有助于给当事人的诉讼压力“减负”,有助于给司法机关的司法资源“节能”。但是,制度在初期的司法实践中,仍然有不少有待改进的地方,如何完善行政案件一并审理民事争议制度,使其能够更好的推进行民交叉案件的不断发展,从而为我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国,提供制度保障和环境支持。纵观全文,主要分为三大部分,主要从行政案件一并审理民事争议制度的制度运行、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对于问题提出的针对性的完善路径,对该制度做一个深刻的剖析和查漏补缺。本文第一大部分,主要对行政案件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的制度进行概述,包括了阐述行政案件一并审理民事争议制度的概念及背景、分析制度运行的必要性,以及简单介绍该制度的适用条件和适用范围,总结出实施该制度存在的意义和运行的规则,从而更加肯定了新制度的实施的必然性,以及为论述该制度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伏笔。本文第二大部分,着重分析了行政案件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的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2016年—2017年的涉及适用了新《行政诉讼法》第61条,关于行政案件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的样本案例,通过表格、统计图和案例例证分析的方法,分析了现阶段我国该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辅证了案例中以及数据显示出的亟待解决的争议焦点。本文第三大部分,通过总结行政案件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的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国外类似制度的司法解决的方式和途径,积极地吸取和借鉴国外行政案件一并审理民事争议法律制度的经验,再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在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和理论成果的基础之上,从而引导出本文的重点,也即是提出完善我国行政案件一并审理民事争议制度的可行性建议,以供参考。
【学位单位】:广西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8
【中图分类】:D925.3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前言
第一章 行政案件一并审理民事争议制度的概述
    1.1 行政案件一并审理民事争议制度的基本理论
        1.1.1 概念及背景
        1.1.2 行政案件一并审理民事争议制度的必要性
    1.2 行政案件一并审理民事争议制度的运行程序
        1.2.1 适用条件
        1.2.2 适用范围
        1.2.3 行政案件一并审理民事争议制度相关案例引出
第二章 行政案件一并审理民事争议制度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2.1 以38件《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适用案件为样本的问题分析
        2.1.1 问题一:适用范围不能满足当事人需求
        2.1.2 问题二:当事人适用制度积极性不高
        2.1.3 问题三:法院未能对制度进行释明和引导
    2.2 行政案件一并审理民事争议制度实践中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2.2.1 行政案件一并审理民事争议制度的适用范围限定过小
        2.2.2 当事人未能及时识别行政案件一并审理民事争议制度
        2.2.3 法院适用制度态度消极和配套设施的完善进度未跟上现有制度
第三章 行政案件一并审理民事争议制度的经验借鉴及完善路径
    3.1 国外行政案件一并审理民事争议制度模式分析
        3.1.1 大陆法系模式
        3.1.2 英美法系模式
    3.2 行政案件一并审理民事争议制度的完善路径
        3.2.1 完善行政案件一并审理民事争议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
        3.2.2 建立健全对当事人审前引导、制度释明机制
        3.2.3 鼓励法院建立混合式审判制度,完善相关司法解释的统一审判规则
        3.2.4 建立网络信息共享智能平台,加强法院内部各法庭之间案件交流
        3.2.5 建立法院内部考核和奖励机制,完善一并审理案件的权重评分标准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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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87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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