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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电子送达研究

发布时间:2020-11-05 15:45
   “十三五”规划中已经将“互联网+”行动提升为国家战略,从而引起了各行业各领域一轮新的变革。“互联网+法律”也为我们的司法改革注入新的血液,增添新的动力,焕发新的活力。在民事诉讼司法实践领域,“送达难”一直存在,电子送达方式刚产生的那一刻,就被大多数人认为是解决送达难的一种较为有用的途径,当然,在“互联网+”的大环境下,电子送达方式必将迎来新的发展契机。然而,相对于公益诉讼的兴起和第三人撤销之诉等新诉讼类型的广受关注,电子送达所引发的法学研究却应者寥寥,当前普遍的研究仍停留在技术的层面,尚未深入到法学理论的内涵,无法为持续深入法律电子送达领域提供更为有效的支撑。本文旨在通过对电子送达基本理论的研究,分析法律上的漏洞与不足,提出推进我国电子送达理论发展的多重策略。全文分为四章:第一章是电子送达的基础理论概述,对其特征、概念、种类、价值基础及必要性等问题进行探讨,对电子送达进行简要的总体介绍。第二章是考察国内民事诉讼电子送达的发展情况。阐述目前电子送达的立法现状及部分法院的实施现状,然后探析电子送达目前存在的几点较为突出的问题,即电子送达与传统送达之间的关系不明确、电子送达责任承担机制与救济机制设置的缺失等。第三章是域外民事诉讼电子送达的立法与实践概况。主要是在立法与实践情况层面对英国、美国、德国以及我国台湾等地区适用电子送达进行分析,然后从中探析启示与借鉴。第四章是我国民事诉讼电子送达的完善。主要是对第二章中提及的七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设性意见,从而使得电子送达在司法实践领域能得到更为有效广泛的适用,进而提升纠纷解决的的效率,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感知和认可,提升司法公信力。
【学位单位】:华侨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8
【中图分类】:D925.1
【部分图文】:

基层法院,民事案件,三明市,统计图


浪费司法资源。(二)邮寄送达退回率高目前法院系统采用邮寄送达模式是通过使用法院 EMS 专递进行诉讼材料寄送。邮寄送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口流动性加剧和案件数逐年攀升的现状,但是其未签收率、退回率高、签收适用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判工作。(详见图 1.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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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87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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