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瑕疵证据的转化
发布时间:2020-12-09 04:10
瑕疵证据是侦查机关在侦查活动中存在程序违法而获取的证据,它不同于“合法证据”,因其在取证程序或证据形式上存在一些瑕疵,欠缺合法性要件,它也不同于“非法证据”,并未严重损害当事人的宪法权益和其他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的后果,而是介于二者之间的第三种证据模式。理论和实践证明,瑕疵证据的转化对解决证据的有限性和发现案件的真实性方面是有其价值所在的,然而,我国关于瑕疵证据转化的制度设计并不完善,使该制度的转化在实践中难以有效的运行。为此,在完善瑕疵证据转化程序的同时,还应进行相关配套制度的设计,形成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模式,充分发挥法庭审理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使瑕疵证据转化制度充分发挥其功能。本文从瑕疵证据最基本的概念界定出发,以我国瑕疵证据转化制度的立法、司法适用现状为基础展开论述,总结出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并对瑕疵证据转化制度运行不畅的原因进行分析,最后对瑕疵证据转化的范围、主体、方式、标准等方面进一步提出完善的建议。
【文章来源】: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省
【文章页数】:4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1 瑕疵证据概述
1.1 瑕疵证据的概念演变
1.2 瑕疵证据的表现形式及特征
1.2.1 瑕疵证据的表现形式
1.2.1.1 侦查行为出现的轻微程序性违法
1.2.1.2 证据笔录中人为的记载错误及内容缺失
1.2.1.3 证据自身载体出现的问题
1.2.2 瑕疵证据的特征
1.2.2.1 瑕疵证据的客观性
1.2.2.2 瑕疵证据的关联性
1.2.2.3 程序的轻微违法性
1.2.2.4 瑕疵证据效力的待定性
1.3 瑕疵证据与非法证据的区分
1.3.1 取证手段侵犯的权益不同
1.3.2 违反的程序规范不同
1.3.3 对证据的真实性影响程度不同
1.3.4 法律后果不同
2 刑事瑕疵证据转化制度在我国的正当性分析
2.1 瑕疵证据转化的理论考量
2.2 瑕疵证据转化的法律依据
2.3 瑕疵证据转化的现实基础
3 对域外刑事瑕疵证据的考察与借鉴
3.1 英美法系国家
3.1.1 美国
3.1.2 英国
3.2 大陆法系国家
3.2.1 德国
3.2.2 法国
3.2.3 日本
3.3 比较与借鉴
4 分析我国刑事诉讼中瑕疵证据转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4.1 我国刑事瑕疵证据转化的适用现状
4.1.1 立法现状
4.1.2 司法适用现状
4.2 我国瑕疵证据转化制度存在的问题
4.2.1 立法层面的不足
4.2.2 司法层面的不足
4.2.2.1 对瑕疵证据认定标准不一
4.2.2.2 瑕疵证据转化方式适用不明
4.2.2.3 “治愈”标准规定不明确
4.2.2.4 转化缺乏程序规范
4.2.2.5 法官转化动力不足
4.3 瑕疵证据转化制度在我国运行不畅的原因探析
4.3.1 刑事法治观念的制约
4.3.1.1 重实体轻程序的理念影响
4.3.1.2 审判为中心的法制理念尚未贯彻落实
4.3.1.3 侦查人员证据意识薄弱
4.3.2 司法结构和体制的影响
4.3.3 系统化的法律制度的缺失
4.3.4 规范化配套制度的不足
5 我国刑事诉讼中瑕疵证据转化制度的完善
5.1 完善瑕疵证据转化的范围
5.2 规范瑕疵证据转化的方式
5.2.1 重新进行证据收集
5.2.2 补充相关材料
5.2.3 合理解释证据瑕疵
5.2.4 当事人承认瑕疵证据的效力
5.3 构建瑕疵证据转化的程序规范
5.3.1 瑕疵证据转化的启动
5.3.2 瑕疵证据转化的实行
5.3.3 瑕疵证据转化的审查
5.3.4 瑕疵证据证明责任承担及“治愈”的标准
5.3.4.1 瑕疵证据的证明责任
5.3.4.2 瑕疵证据的“治愈”标准
5.3.5 瑕疵证据转化的后果
5.3.6 对瑕疵证据转化不力的制裁
5.4 相关配套制度的支撑
5.4.1 建立庭审为中心的诉讼模式
5.4.2 落实侦查人员出庭制度
5.4.3 保障辩方诉讼权利的行使
5.4.4 完善刑事证据规则体系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2906243
【文章来源】: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省
【文章页数】:4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1 瑕疵证据概述
1.1 瑕疵证据的概念演变
1.2 瑕疵证据的表现形式及特征
1.2.1 瑕疵证据的表现形式
1.2.1.1 侦查行为出现的轻微程序性违法
1.2.1.2 证据笔录中人为的记载错误及内容缺失
1.2.1.3 证据自身载体出现的问题
1.2.2 瑕疵证据的特征
1.2.2.1 瑕疵证据的客观性
1.2.2.2 瑕疵证据的关联性
1.2.2.3 程序的轻微违法性
1.2.2.4 瑕疵证据效力的待定性
1.3 瑕疵证据与非法证据的区分
1.3.1 取证手段侵犯的权益不同
1.3.2 违反的程序规范不同
1.3.3 对证据的真实性影响程度不同
1.3.4 法律后果不同
2 刑事瑕疵证据转化制度在我国的正当性分析
2.1 瑕疵证据转化的理论考量
2.2 瑕疵证据转化的法律依据
2.3 瑕疵证据转化的现实基础
3 对域外刑事瑕疵证据的考察与借鉴
3.1 英美法系国家
3.1.1 美国
3.1.2 英国
3.2 大陆法系国家
3.2.1 德国
3.2.2 法国
3.2.3 日本
3.3 比较与借鉴
4 分析我国刑事诉讼中瑕疵证据转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4.1 我国刑事瑕疵证据转化的适用现状
4.1.1 立法现状
4.1.2 司法适用现状
4.2 我国瑕疵证据转化制度存在的问题
4.2.1 立法层面的不足
4.2.2 司法层面的不足
4.2.2.1 对瑕疵证据认定标准不一
4.2.2.2 瑕疵证据转化方式适用不明
4.2.2.3 “治愈”标准规定不明确
4.2.2.4 转化缺乏程序规范
4.2.2.5 法官转化动力不足
4.3 瑕疵证据转化制度在我国运行不畅的原因探析
4.3.1 刑事法治观念的制约
4.3.1.1 重实体轻程序的理念影响
4.3.1.2 审判为中心的法制理念尚未贯彻落实
4.3.1.3 侦查人员证据意识薄弱
4.3.2 司法结构和体制的影响
4.3.3 系统化的法律制度的缺失
4.3.4 规范化配套制度的不足
5 我国刑事诉讼中瑕疵证据转化制度的完善
5.1 完善瑕疵证据转化的范围
5.2 规范瑕疵证据转化的方式
5.2.1 重新进行证据收集
5.2.2 补充相关材料
5.2.3 合理解释证据瑕疵
5.2.4 当事人承认瑕疵证据的效力
5.3 构建瑕疵证据转化的程序规范
5.3.1 瑕疵证据转化的启动
5.3.2 瑕疵证据转化的实行
5.3.3 瑕疵证据转化的审查
5.3.4 瑕疵证据证明责任承担及“治愈”的标准
5.3.4.1 瑕疵证据的证明责任
5.3.4.2 瑕疵证据的“治愈”标准
5.3.5 瑕疵证据转化的后果
5.3.6 对瑕疵证据转化不力的制裁
5.4 相关配套制度的支撑
5.4.1 建立庭审为中心的诉讼模式
5.4.2 落实侦查人员出庭制度
5.4.3 保障辩方诉讼权利的行使
5.4.4 完善刑事证据规则体系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2906243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susongfa/29062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