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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执行和解的性质

发布时间:2021-01-17 13:47
  民事执行和解是民事执行权与处分权交互作用且民事执行权起主导作用的法律事实。分析民事执行和解的性质,必须将其与和解协议、执行和解协议区分开来,防止以后者的性质代替或者推导前者的性质。民事执行和解中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了民事执行和解的性质是由民事执行权的性质决定的,公法契约性是其基本属性。民事执行和解是与民事和解、诉讼和解并列、独立的第三种和解类型。我国现行法律没有赋予执行和解协议以执行力是符合法理的。完善我国民事执行和解制度应当重新定义和解协议与执行和解协议,构建民事执行和解审查制度并重构民事执行和解救济制度。 

【文章来源】:法学杂志. 2020,41(11)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3 页

【文章目录】:
一、执行和解性质现有研究的不足
二、执行和解性质分析方法的调整
    (一)区分执行和解与和解协议、执行和解协议
    (二)区分执行和解与执行契约
    (三)透过现象看本质,抓住主要矛盾
三、执行和解是民事执行权主导的契约行为
四、我国执行和解的制度完善
    (一)重新定义和解协议与执行和解协议
    (二)构建执行和解审查制度
    (三)重构执行和解救济制度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双轨制”选择下的被执行人实体救济[J]. 张海燕.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04)
[2]执行和解协议可诉性探析[J]. 占善刚,张习华.  社会科学家. 2019(11)
[3]论民事执行和解司法审查的必要性及限度[J]. 翟业虎,李川.  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9(03)
[4]论民事“执行和解”制度以“复杂性”化简为视角[J]. 陈杭平.  中外法学. 2018(05)
[5]执行和解的合同效力探析——以执行和解的强制执行力为视角[J]. 丁朋超.  政法学刊. 2018(03)
[6]执行和解的法解释论展开——《民事诉讼法》第230条评注[J]. 史明洲.  当代法学. 2017(01)
[7]执行和解制度的再认识[J]. 张卫平.  法学论坛. 2016(04)
[8]论民事执行和解司法审查的本质、功能与效力[J]. 陈群峰,雷运龙.  法学家. 2013(06)
[9]作为纠纷解决模式的执行和解规范化研究——兼评最高院指导与参考案例两则[J]. 谢文哲,宋春龙.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3(06)
[10]执行程序修订的价值共识与展望——兼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相关条款[J]. 肖建国.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2(06)



本文编号:298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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