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具结程序风险防范研究
发布时间:2021-04-13 18:04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自2016年9月开展试点工作以来,3年多的实践已证明该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和司法规律,对于提升办案效率、保障被追诉人的合法权益以及提升案件治理的科学性具有重要意义。这一价值的实现正是依托认罪认罚具结程序完成的,具结程序内部包含有具结协商过程,是认罪认罚制度中的关键环节,属于整个制度适用中的核心程序。但随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推行,其中存在的问题逐渐显露。面对司法资源紧张、案件积压与刑事案件有效处理之间的矛盾,如何在程序公正与诉讼效益之间寻求平衡,以最有效率的途径实现二者的统一,是值得深入研究和分析的问题。认罪认罚具结程序风险防范研究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横向切割,截取这一制度的核心环节——审查起诉阶段的具结程序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具结程序的规范解析、现存风险及风险成因的点对点式分析进行纵向穿透,结合域外典型国家相关制度的成功经验,进行风险防范措施选择,以达到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推行保驾护航、实现避险增效的双赢目的。本文以认罪认罚具结程序的规范分析、现实风险、成因分析以及风险防范为主要研究路线,将文章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为了解决认罪认罚具结程序是什么的基本问题。通过对认...
【文章来源】:山西大学山西省
【文章页数】:5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认罪认罚具结程序的规范解析
(一)认罪认罚具结程序的界定
(二)认罪认罚具结程序的构造
(三)认罪认罚具结的法律后果
二、认罪认罚具结程序存在的现实风险
(一)非真实性具结的错案风险
(二)权钱交易代替协商具结的腐败风险
(三)具结后程序简化又回转的效率风险
(四)协商结果欠缺共识诱发的矛盾风险
三、认罪认罚具结程序现实风险的成因
(一)被追诉人认罪认罚的非自愿性与欺诈性
1.被追诉人认罪认罚的非自愿性
2.被追诉人认罪认罚的欺诈性
(二)值班律师无法提供有效的律师帮助
(三)被害人的程序参与性不足
(四)具结协商过程中检察权的滥用
1.降低法定证明标准,阻碍实体真实
2.侵害当事人权利,损害程序公正
四、认罪认罚具结程序的风险防范
(一)对被追诉人自愿性的强化和反悔权的限制
1.被追诉人自愿性保障的强化
2.被追诉人反悔权的限制
(二)落实值班律师制度
(三)加强被害人的程序参与力度
(四)有效预防检察官的权力滥用
1.严守法定证明标准,坚持实体真实
2.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程序公正
结语
参考文献
发表文章目录
致谢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认罪认罚被追诉人权利保障问题实证研究[J]. 周新. 法商研究. 2020(01)
[2]论检察机关的刑事诉讼主导地位[J]. 赵恒. 政治与法律. 2020(01)
[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检察机关主导责任[J]. 汪海燕.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9(06)
[4]认罪认罚案件中口供判断的若干问题[J]. 纵博.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9(06)
[5]三重悖离: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中值班律师制度的困境[J]. 汪海燕. 法学杂志. 2019(12)
[6]刑事诉讼模式的转型——评《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J]. 樊崇义. 中国法律评论. 2019(06)
[7]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基本问题——《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理解和适用[J]. 苗生明,周颖.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9(06)
[8]被告人认罪认罚自愿性的保障研究[J]. 宗宣羽.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2019(04)
[9]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证明标准差异化的实证研究[J]. 李小东.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9(03)
[10]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上诉问题研究[J]. 王洋.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19(02)
博士论文
[1]程序法视野下的认罪制度研究[D]. 李晓丽.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7
本文编号:3135764
【文章来源】:山西大学山西省
【文章页数】:5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认罪认罚具结程序的规范解析
(一)认罪认罚具结程序的界定
(二)认罪认罚具结程序的构造
(三)认罪认罚具结的法律后果
二、认罪认罚具结程序存在的现实风险
(一)非真实性具结的错案风险
(二)权钱交易代替协商具结的腐败风险
(三)具结后程序简化又回转的效率风险
(四)协商结果欠缺共识诱发的矛盾风险
三、认罪认罚具结程序现实风险的成因
(一)被追诉人认罪认罚的非自愿性与欺诈性
1.被追诉人认罪认罚的非自愿性
2.被追诉人认罪认罚的欺诈性
(二)值班律师无法提供有效的律师帮助
(三)被害人的程序参与性不足
(四)具结协商过程中检察权的滥用
1.降低法定证明标准,阻碍实体真实
2.侵害当事人权利,损害程序公正
四、认罪认罚具结程序的风险防范
(一)对被追诉人自愿性的强化和反悔权的限制
1.被追诉人自愿性保障的强化
2.被追诉人反悔权的限制
(二)落实值班律师制度
(三)加强被害人的程序参与力度
(四)有效预防检察官的权力滥用
1.严守法定证明标准,坚持实体真实
2.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程序公正
结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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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认罪认罚被追诉人权利保障问题实证研究[J]. 周新. 法商研究. 2020(01)
[2]论检察机关的刑事诉讼主导地位[J]. 赵恒. 政治与法律. 2020(01)
[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检察机关主导责任[J]. 汪海燕.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9(06)
[4]认罪认罚案件中口供判断的若干问题[J]. 纵博.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9(06)
[5]三重悖离: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中值班律师制度的困境[J]. 汪海燕. 法学杂志. 2019(12)
[6]刑事诉讼模式的转型——评《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J]. 樊崇义. 中国法律评论. 2019(06)
[7]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基本问题——《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理解和适用[J]. 苗生明,周颖.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9(06)
[8]被告人认罪认罚自愿性的保障研究[J]. 宗宣羽.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2019(04)
[9]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证明标准差异化的实证研究[J]. 李小东.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9(03)
[10]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上诉问题研究[J]. 王洋.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19(02)
博士论文
[1]程序法视野下的认罪制度研究[D]. 李晓丽.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7
本文编号:3135764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susongfa/31357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