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犯罪治理方式的企业合规
发布时间:2021-05-20 20:20
企业合规如果与刑事追诉相结合,可以视为犯罪治理方式。其理念是直接追诉并强化个人刑事责任,以合规计划为条件暂缓或放弃追诉企业。从外在运行路径来看,它是一种协商治理模式,从内在原理上则体现了特殊预防理论。虽然我国刑事立法与实践中不乏企业合规的端倪,但远不成体系。立法者如果不进行系统化构建,会造成企业犯罪治理中的低能、无效甚至反法治现象。因此,需要重新评价与重构我国企业犯罪的法律和程序,构建以合规为导向的企业刑事责任体系,将合规计划融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附合规导向的证据法规则。企业合规正当发挥犯罪治理功能的前提是,合规计划自身必须有效,实施过程中必须体现司法公正。惟此,企业合规才会拥有司法的生命力,而不是止步于公司内部的一种治理方式。
【文章来源】:政法论坛. 2020,38(03)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4 页
【文章目录】:
引言:企业合规的全球趋同与中国倡议
一、我国企业犯罪的治理现状与症结
(一)我国企业犯罪治理面临的问题
(二)不容忽视的现象:附带追责企业
(三)附带追责企业的成因
1. 经济形势主导了企业犯罪治理的刑事政策。
2. 滞后的企业刑事责任理论及其导致的刑事立法局限。
3. 过度强调惩罚犯罪、“出罪”功能严重不足的司法程序。
二、企业合规刑事司法化的独特价值
(一)内在原理:特殊预防理论
(二)外在路径:协商治理模式
三、清醒认识:企业合规的潜在风险
(一)合规计划极易被模仿,可能对企业不当行为的刑罚威慑力不足,而且会变相鼓励企业投机、逃避罪责甚至引发司法腐败
(二)合规计划的适用准则往往是司法指导意见或政策,并非制定法,其不稳定性会导致个案的差异性;同时,合规计划也难以接受司法监督,司法公正性难以保障
(三)许多企业表面上配合调查,但在幕后却故意妨碍,不如实报告不当行为,司法机关追诉企业高管刑事责任面临困难,无法发挥遏制功能
(四)以犯罪治理为目标的合规计划,可能会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与发展
四、企业合规刑事司法化的中国构建
(一)实体法:构建以合规为导向的企业刑事责任体系
1. 围绕合规计划重塑企业刑事责任理论。
2. 围绕合规计划完善刑事规则。
(二)程序法:合规计划融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体系
(三)构建合规导向的证据法规则
五、如何保障企业合规的司法生命力
(一)企业合规的有效性保障
1. 目的的正当性。
2. 设计的充分性与合理性。
3. 执行的有效性。
(二)企业合规实施中的公正性保障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义利之和:企业社会责任与并购[J]. 张世明. 政法论丛. 2019(04)
[2]企业合规制度的三个维度——比较法视野下的分析[J]. 陈瑞华. 比较法研究. 2019(03)
[3]法国《萨宾第二法案》与刑事合规问题[J]. 陈瑞华. 中国律师. 2019(05)
[4]刑事合规的理念、机能和中国的构建[J]. 孙国祥.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9(02)
[5]企业合规刑事化的发展及启示[J]. 万方.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9(02)
[6]刑事司法中的社会参与:主体、模式及完善进路[J]. 崔玮.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8(06)
[7]刑事合规理念的国内法表达——以“中兴通讯事件”为切入点[J]. 李本灿.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8(06)
[8]全球价值链分工下中美贸易战的几点思考[J]. 董静,黄卫平. 现代管理科学. 2018(08)
[9]有效的合规计划与企业刑事诉讼[J]. 菲利普·韦勒,万方. 财经法学. 2018(03)
[10]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机制的完善:企业犯罪视角的展开[J]. 李本灿. 法学评论. 2018(03)
本文编号:3198376
【文章来源】:政法论坛. 2020,38(03)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4 页
【文章目录】:
引言:企业合规的全球趋同与中国倡议
一、我国企业犯罪的治理现状与症结
(一)我国企业犯罪治理面临的问题
(二)不容忽视的现象:附带追责企业
(三)附带追责企业的成因
1. 经济形势主导了企业犯罪治理的刑事政策。
2. 滞后的企业刑事责任理论及其导致的刑事立法局限。
3. 过度强调惩罚犯罪、“出罪”功能严重不足的司法程序。
二、企业合规刑事司法化的独特价值
(一)内在原理:特殊预防理论
(二)外在路径:协商治理模式
三、清醒认识:企业合规的潜在风险
(一)合规计划极易被模仿,可能对企业不当行为的刑罚威慑力不足,而且会变相鼓励企业投机、逃避罪责甚至引发司法腐败
(二)合规计划的适用准则往往是司法指导意见或政策,并非制定法,其不稳定性会导致个案的差异性;同时,合规计划也难以接受司法监督,司法公正性难以保障
(三)许多企业表面上配合调查,但在幕后却故意妨碍,不如实报告不当行为,司法机关追诉企业高管刑事责任面临困难,无法发挥遏制功能
(四)以犯罪治理为目标的合规计划,可能会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与发展
四、企业合规刑事司法化的中国构建
(一)实体法:构建以合规为导向的企业刑事责任体系
1. 围绕合规计划重塑企业刑事责任理论。
2. 围绕合规计划完善刑事规则。
(二)程序法:合规计划融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体系
(三)构建合规导向的证据法规则
五、如何保障企业合规的司法生命力
(一)企业合规的有效性保障
1. 目的的正当性。
2. 设计的充分性与合理性。
3. 执行的有效性。
(二)企业合规实施中的公正性保障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义利之和:企业社会责任与并购[J]. 张世明. 政法论丛. 2019(04)
[2]企业合规制度的三个维度——比较法视野下的分析[J]. 陈瑞华. 比较法研究. 2019(03)
[3]法国《萨宾第二法案》与刑事合规问题[J]. 陈瑞华. 中国律师. 2019(05)
[4]刑事合规的理念、机能和中国的构建[J]. 孙国祥.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9(02)
[5]企业合规刑事化的发展及启示[J]. 万方.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9(02)
[6]刑事司法中的社会参与:主体、模式及完善进路[J]. 崔玮.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8(06)
[7]刑事合规理念的国内法表达——以“中兴通讯事件”为切入点[J]. 李本灿.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8(06)
[8]全球价值链分工下中美贸易战的几点思考[J]. 董静,黄卫平. 现代管理科学. 2018(08)
[9]有效的合规计划与企业刑事诉讼[J]. 菲利普·韦勒,万方. 财经法学. 2018(03)
[10]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机制的完善:企业犯罪视角的展开[J]. 李本灿. 法学评论. 2018(03)
本文编号:3198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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