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司法判定研究
发布时间:2021-07-16 20:49
2015年,新颁布的《行政诉讼法》在第七十条增加“明显不当”作为人民法院审查行政行为的第六项标准,这一改变打破了以往人民法院面对审查行政行为合理性问题束手无策的局面,为法院对在内容层面不具有合理性的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提供了法律依据。然而,“明显不当”这样原则化的法律规定,也给实际的审判工作带来了很多问题。笔者通过对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行政案件指导性案例以及各省判定行政行为合理性典型行政案例进行梳理、分析和总结发现,实际审判工作中主要面临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明显不当”的适用范围不清。法官在判定具体案件时存在把“明显不当”与其他审查行政行为的标准,如“违反法定程序”重合或者交叉适用的情况;第二,司法实践中对“明显不当”适用混乱,在裁判文书中存在重合、交叉适用的情况;第三,我国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第四,我国对于判定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明显不当”也没有一个明确,细化的标准,导致相关案件在具体的审判实践中的可操作性不强。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将通过对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概念、内涵及外延的分析,结合相关司法审判工作的实践,提出完善行政行为“明显不当”司法判定研究的建议:与其他审查要素...
【文章来源】: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市
【文章页数】:4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 研究背景
二 研究意义
三 文献综述
四 研究思路、方法和创新点
第一章 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 “明显不当”的法律由来
一 新《行政诉讼法》前
二 新《行政诉讼法》后
第二节 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含义
一 行政行为的概念
二 “明显不当”的概念界定
三 “明显不当”与“滥用职权”的比较
四 “明显不当”与“显失公正”的比较
第二章 行政行为“明显不当”司法判定现状
第一节 “明显不当”的裁判适用
一 “明显不当”直接适用于裁判依据
二 “明显不当”适用于说理部分
第二节 “明显不当”的审查标准
一 比例原则
二 正当程序原则
三 信赖利益原则
四 结果公正
五 符合立法的目的和精神
第三章 司法判定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问题
第一节 “明显不当”的适用范围不明确
第二节 “明显不当”概念适用混乱
第三节 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缺位
第四节 司法审查标准存在不足
第四章 完善行政行为“明显不当”司法判定的建议
第一节 界定“明显不当”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区分“明显不当”的司法适用
第三节 制定和细化裁量标准
第四节 规范司法审查标准的适用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行政处罚中比例原则与过罚相当原则的关系之辨[J]. 杨登峰,李晴. 交大法学. 2017(04)
[2]我国行政法中比例原则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发展[J]. 黄学贤,杨红. 财经法学. 2017(05)
[3]明显不当审查标准的内涵与适用——以《行政诉讼法》第70条第(六)项为核心[J]. 于洋. 交大法学. 2017(03)
[4]论明显不当标准对行政裁量权的控制[J]. 高鸿,殷勤. 人民司法(应用). 2017(19)
[5]均衡性原则的具体化[J]. 刘权. 法学家. 2017(02)
[6]论必要性原则的客观化[J]. 刘权. 中国法学. 2016(05)
[7]新《行政诉讼法》中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审查与判断[J]. 史笔,曹晟. 法律适用. 2016(08)
[8]从合理原则走向统一的比例原则[J]. 杨登峰. 中国法学. 2016(03)
[9]对行政诉讼法中明显不当标准的思考[J]. 蔡维专. 人民司法(应用). 2016(16)
[10]论行政行为“明显不当”[J]. 何海波. 法学研究. 2016(03)
硕士论文
[1]论“明显不当”的司法适用[D]. 李秀敏.浙江大学 2017
本文编号:3287737
【文章来源】: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市
【文章页数】:4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 研究背景
二 研究意义
三 文献综述
四 研究思路、方法和创新点
第一章 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 “明显不当”的法律由来
一 新《行政诉讼法》前
二 新《行政诉讼法》后
第二节 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含义
一 行政行为的概念
二 “明显不当”的概念界定
三 “明显不当”与“滥用职权”的比较
四 “明显不当”与“显失公正”的比较
第二章 行政行为“明显不当”司法判定现状
第一节 “明显不当”的裁判适用
一 “明显不当”直接适用于裁判依据
二 “明显不当”适用于说理部分
第二节 “明显不当”的审查标准
一 比例原则
二 正当程序原则
三 信赖利益原则
四 结果公正
五 符合立法的目的和精神
第三章 司法判定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问题
第一节 “明显不当”的适用范围不明确
第二节 “明显不当”概念适用混乱
第三节 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缺位
第四节 司法审查标准存在不足
第四章 完善行政行为“明显不当”司法判定的建议
第一节 界定“明显不当”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区分“明显不当”的司法适用
第三节 制定和细化裁量标准
第四节 规范司法审查标准的适用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行政处罚中比例原则与过罚相当原则的关系之辨[J]. 杨登峰,李晴. 交大法学. 2017(04)
[2]我国行政法中比例原则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发展[J]. 黄学贤,杨红. 财经法学. 2017(05)
[3]明显不当审查标准的内涵与适用——以《行政诉讼法》第70条第(六)项为核心[J]. 于洋. 交大法学. 2017(03)
[4]论明显不当标准对行政裁量权的控制[J]. 高鸿,殷勤. 人民司法(应用). 2017(19)
[5]均衡性原则的具体化[J]. 刘权. 法学家. 2017(02)
[6]论必要性原则的客观化[J]. 刘权. 中国法学. 2016(05)
[7]新《行政诉讼法》中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审查与判断[J]. 史笔,曹晟. 法律适用. 2016(08)
[8]从合理原则走向统一的比例原则[J]. 杨登峰. 中国法学. 2016(03)
[9]对行政诉讼法中明显不当标准的思考[J]. 蔡维专. 人民司法(应用). 2016(16)
[10]论行政行为“明显不当”[J]. 何海波. 法学研究. 2016(03)
硕士论文
[1]论“明显不当”的司法适用[D]. 李秀敏.浙江大学 2017
本文编号:3287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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