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诉讼法论文 >

民事法学一体化教学刍议

发布时间:2021-07-17 13:07
  将《民法学》与《民事诉讼法学》两门课程合并为《民法学与民事诉讼法学的原理与实务》是法律硕士教学改革的重大突破。民事法学"形散"背后蕴含着实质上"神合"的巨大潜力。民事法学的双重属性使"民事法学一体化教学"应运而生并成为迫切需要。民法典在编撰过程中需要确保与民事诉讼法之间的平衡、协调与统一;民法典的登场要求"民事法学一体化教学"必须理念创新。以"案例教学法"为基本依托,"新五定法"所倡导的定事、定性、定法、定例、定判符合逻辑规律与办案实际,为深入推进"民事法学一体化教学"提供了新的方法论指导。 

【文章来源】: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42(06)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民事法学教学“形散”的窘境
二、民事教学“神合”的法理塑成
    (一)作为观念上的一体化
    (二)作为形式上的一体化
    (三)作为内容上的一体化
三、民事教学“一体”的实然构造
    (一)定事:法律事实
    (二)定性:法律关系
    (三)定法:法律规范
    (四)定例:法律判例
    (五)定判:法律适用
结语



本文编号:3288233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susongfa/3288233.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c4550***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