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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仲裁法律制度的革新与展望——评澳门新《仲裁法》

发布时间:2021-09-07 20:27
  2020年5月4日,澳门新《仲裁法》生效。这部立法结束了澳门此前内外双轨并行的仲裁制度,统一了适用于以澳门作为仲裁地之仲裁程序的法律框架。澳门新《仲裁法》贯彻对接国际标准,以全方位支持仲裁的立场,扩大了仲裁庭权力,完善了临时措施制度,优化了仲裁程序规则,减少了法院干预。但在培育仲裁机构分担法院协助职能、完善仲裁程序与法院程序的衔接方面仍有改进空间,对于投资仲裁及第三者资助等新兴的仲裁业态宜采更积极的吸纳态度。展望未来,澳门仲裁法律制度可借鉴香港仲裁的立法及实践经验不断进行调整,以更好地服务于建设中葡经贸争议仲裁中心的时代定位。 

【文章来源】:商事仲裁与调解. 2020,(04)

【文章页数】:12 页

【文章目录】:
一、澳门新《仲裁法》的立法背景
    (一)制度:内外双轨并行,适用模糊,标准不一
    (二)行业:发展缓慢,亟待变革
    (三)新定位:打造中葡经贸争议仲裁中心
二、澳门新《仲裁法》的改革亮点
    (一)统一仲裁法律框架,改进仲裁基本要素规范
        1. 结束内外仲裁双轨并行的历史局面
        2. 增加电子通信等新型协议方式,删除对仲裁协议实质内容的要求
        3. 对仲裁员的专业能力提出授权性指导
    (二)拓宽仲裁庭权限,保障程序自主运行
        1. 落实自裁管辖权原则
        2. 改善证据规则
        3. 强化仲裁庭作出临时措施的权力
    (三)以国际仲裁实践为参照标准,完善仲裁程序,减少法院干预
        1. 立法落实仲裁程序的保密性要求
        2. 原则上改可上诉为一裁终局,提升仲裁效率
        3. 废除裁决无效之认定,统一裁决撤销条件
三、借鉴香港仲裁业发展经验,展望澳门仲裁之优化
    (一)澳门仲裁制度仍然存在完善的空间
        1. 在仲裁机构层面,经年滞缓的仲裁行业使得澳门权威性的仲裁机构远未建成,新《仲裁法》也未助力打造仲裁机构之名片。
        2. 在仲裁程序与法院程序衔接的诸环节有待完善。
        3. 可仲裁标的及仲裁形式可再予拓宽。
    (二)香港仲裁立法及实践经验对于澳门仲裁立法完善及行业发展的启示
        1. 培育权威性仲裁机构协助本地仲裁程序的管理。
        2. 构建保障仲裁费用收取的司法介入机制。
        3. 立法明文设置法院与仲裁相衔接的各环节规则。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仲裁临时保全措施及法院本位主义:法制变革上的建议[J]. 黄凯绅.  交大法学. 2019(03)
[2]香港仲裁立法的新发展及对粤港仲裁合作的影响[J]. 陈小燕.  法治社会. 2019(01)



本文编号:3390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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