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诉讼法论文 >

无效行政协议的认定标准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1-09-12 11:18
  行政协议是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职责的方式之一。随着公共行政理念的发展与政府职能的转型,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出现了一种建立在协商互利上的新型行政关系。随着政府越来越多地运用协议的方式进行行政管理,行政协议案件不断增多。而解决行政协议争议的前提是要对行政协议的效力进行判断,行政协议无效问题是整个行政协议效力问题的基础。由于行政协议具有行政性与协议性,使得行政协议的无效认定既需要适用行政法律规范,也要受到民事法律规范的规制。目前我国由于立法较为模糊,对于公私法适用路径不明确,认定行政协议无效的标准并不统一,造成司法实践中对无效认定混乱。现有的对行政协议无效问题的研究仅提供了一个认定无效的整体思路,没有列明无效行政协议的具体认定标准。因此,本文根据2020年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研究无效行政协议的认定标准,以期丰富行政协议效力的理论,为司法实践中的案件提供指引。本文以无效行政协议的理论研究为基础,探析无效行政协议认定标准的具体实践,找出行政协议无效认定标准的弊端,了解了国外无效行政协议认定的情况,并提出对认定标准的一些构想。本研究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绪论交代了... 

【文章来源】:淮北师范大学安徽省

【文章页数】:4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意义
        1.2.1 理论意义
        1.2.2 实践意义
    1.3 文献综述
        1.3.1 国内研究现状
        1.3.2 国外研究现状
    1.4 研究方法
        1.4.1 文献研究法
        1.4.2 实证分析法
        1.4.3 比较分析法
        1.4.4 规范分析法
    1.5 创新点
第二章 无效行政协议的基础理论
    2.1 行政协议的概念及双重属性
        2.1.1 行政协议的概念
        2.1.2 行政协议的双重属性
    2.2 无效行政协议的内涵
        2.2.1 无效行政协议的含义
        2.2.2 行政协议无效与一般行政行为无效的关系
        2.2.3 无效行政协议与无效民事合同之联系
第三章 我国无效行政协议认定标准的现状与存在问题
    3.1 我国无效行政协议认定标准的现状
        3.1.1 法律与司法解释的规定
        3.1.2 司法实践中认定标准适用的现状
    3.2 我国无效行政协议认定标准存在的问题
        3.2.1 行政法律规范与民事法律规范适用思路不明确
        3.2.2 “重大且明显违法”规定不明确
        3.2.3 社会公共利益标准适用不明确
        3.2.4 法律规范适用的层级限制不合理
        3.2.5 违反法定程序情形规定缺失
第四章 域外无效行政协议认定制度的考察
    4.1 英美法系国家的行政协议无效认定制度
        4.1.1 英国行政协议的无效认定
        4.1.2 美国行政协议的无效认定
    4.2 大陆法系国家的行政协议无效认定制度
        4.2.1 德国行政协议的无效认定
        4.2.2 法国行政协议的无效认定
    4.3 启示
第五章 完善无效行政协议认定标准之构想
    5.1 确立无效行政协议认定标准的指导思想
        5.1.1 确立以行政法律规范适用为优先的原则
        5.1.2 适当整合无效行政协议的认定标准
    5.2 完善行政协议无效认定的具体标准
        5.2.1 实施主体不具有主体资格或没有权限
        5.2.2 行政协议内容无法可依
        5.2.3 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5.2.4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
        5.2.5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期间出版或发表的著作、论文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行政协议合法性审查与合约性审查的关系[J]. 张向东.  江苏社会科学. 2020(02)
[2]社会公共利益与强制性规定在无效合同认定中的适用关系[J]. 朱霄霄.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0(01)
[3]论我国行政协议的容许性范围[J]. 冯莉.  行政法学研究. 2020(01)
[4]无效行政行为的认定条件[J]. 常敏.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9(06)
[5]行政契约、行政合同、行政协议用语的厘清[J]. 张雨.  现代交际. 2019(12)
[6]正当程序原则司法适用的正当性:回归规范立场[J]. 蒋红珍.  中国法学. 2019(03)
[7]行政协议的判断标准——以“亚鹏公司案”为分析样本的展开[J]. 余凌云.  比较法研究. 2019(03)
[8]行政协议诉讼的制度构建[J]. 刘飞.  法学研究. 2019(03)
[9]行政判决类型化修法路径之不足与改进[J]. 廖吕有.  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2)
[10]类型化视域下行政诉讼模式新论[J]. 曾哲,索肖娟.  福建行政学院学报. 2019(02)

博士论文
[1]公私合作与行政法的回应[D]. 杨靖文.西南政法大学 2017

硕士论文
[1]行政协议确认无效的实证分析[D]. 王辰.山西大学 2019
[2]论我国行政协议无效的司法认定[D]. 梁孟吉.广西民族大学 2018
[3]行政协议无效的双阶审查[D]. 肖曼.西南政法大学 2018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无效的合同类型化梳理[D]. 吴丹.山东大学 2017
[5]意思表示瑕疵类型研究[D]. 金晓丽.河南大学 2010
[6]论行政契约的无效[D]. 张明军.武汉大学 2005



本文编号:3394130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susongfa/3394130.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9b466***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