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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行政行为司法审查若干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1-09-24 16:59
  2015年修订的行政诉讼法之于我国行政诉讼立法层面突出的贡献之一,就是以法律明文规定的形式正式确立了行政行为确认无效判决的法律地位。《适用解释》于2018年的实施,为解决无效行政行为如何判定、原告诉讼请求与裁判方式的对接等问题,在立法层面提供了司法裁量的实务操作依据。然而法律规定并不能完全满足司法实践中对无效行政行为如何判定的需要,且在确认无效诉讼的起诉期限以及无效行政协议的特殊情形上,也未有制度性的安排。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和《适用解释》中有关无效行政行为的相关规定该如何理解,以及司法审查标准如何确定,是行政审判中的疑点、难点。本文认为,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裁判是为了实现公民对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去除现实的不利影响的公力救济手段,确认无效行政判决确有独立于其他裁判方式存在的价值与必要。认定行政行为是否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可结合行为主体是否具备行政主体资格、行为是否具有法律依据等要素进行考量,并注意区分与行政行为不成立、行政行为一般违法的不同,所对应的裁判方式。从兼顾瑕疵重大且明显的角度,应细化无效行政行为司法认定标准,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实施主体可以明确为在没有法律、法规、规章... 

【文章来源】:郑州大学河南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4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行政行为无效的基本理论研析
    第一节 无效原理与公定力之说
    第二节 确认无效判决之价值体现
    第三节 行政行为“不成立”和“无效”的区分
第二章 无效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标准
    第一节 实体法对无效行为的认定
    第二节 无效行政行为的法律判断标准
    第三节 司法适用之困境
        一 “行政行为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认定标准分析
        二 减损权利或者增加义务的行政行为没有法律规范依据的如何理解
        三 行为内容上的客观不能
        四 违反法定程序
        五 其他重大且明显违法的情形的理解
第三章 是否适用行政诉讼法关于起诉期限的规定
    第一节 立法不明确及其产生的司法适用冲突
        一 立法未有是否适用起诉期限之明确规定
        二 对2015年5月1日前作出的无效行政行为是否应予受理
    第二节 立法上隐含的难题和现实影响
    第三节 无效之诉是否受起诉期限限制的三种理论解析
    第四节 确认无效之诉起诉期限的完善
第四章 确认无效判决的适用
    第一节 确认无效与撤销判决的异同
    第二节 确认无效判决与撤销判决的转换
    第三节 法院释明义务之必要
第五章 无效行政行为常见的特殊问题
    第一节 无效行政协议的认定标准之争
        一 行政协议中单方行为无效认定应准用一般标准
        二 实务中认定无效行政协议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第二节 是否遵循一般行政行为的起诉期限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
个人简历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确认行政行为无效诉讼的期限研究[J]. 曹淑伟.  行政法学研究. 2017(04)
[2]质疑“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以我国《行政处罚法》第41条为分析对象[J]. 柳砚涛.  政治与法律. 2017(02)
[3]论行政诉讼中的确认无效判决[J]. 梁君瑜.  清华法学. 2016(04)
[4]行政行为无效确认之诉的理论内核与制度前景[J]. 梁君瑜.  理论月刊. 2016(07)
[5]行政诉讼法修订的亮点、遗憾与期待[J]. 戴中祥.  理论月刊. 2016(02)
[6]论作为行政诉讼法基础概念的“行政行为”[J]. 闫尔宝.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5(02)
[7]论行政行为不成立之诉——《行政诉讼法》修订中的一个遗漏[J]. 林鸿潮.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15(01)
[8]无效行政行为不受起诉期限限制之理性思考[J]. 邓成江.  人民司法. 2014(21)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无效行政行为的探索[J]. 叶必丰.  法学研究. 2013(06)
[10]公民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藐视[J]. 何海波.  中国法学. 2011(06)



本文编号:340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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