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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发布时间:2021-11-20 17:56
  刑事诉讼法在2012年,新增第93条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羁押本身就具有剥夺权益的属性,司法实践中存在错误羁押或不当羁押等司法乱象,这些乱象都属于违法行为,直接侵犯被羁押公民合法权益。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适用,加大对该制度的理论研究,不仅是解决不当羁押现实问题的迫切需要,也是正确适用国家公权力的必然要求,还是该制度不断完善及发展的必经过程。本文从四个方面展开论述:第一章,我国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概述。了解该制度的基本概念,分析该制度具有诉讼监督性质和权利救济性质。该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精神;实现权力监督与制约效果;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第二章,我国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发展现状,总结该制度在适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司法理念尚不完善。二、审查模式存在缺陷。三、审查结果刚性效力不强。四、配套措施有待完善。第三章,国外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考察及借鉴。了解域外两大法系国家对于该制度运行现状,分析评价域外两大法系羁押必要性审查模式,为构建我国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提供借鉴经验。第四章,针对我国该制度在适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一、树立羁押必要性审查基本司法理念。二、构建... 

【文章来源】:西北民族大学甘肃省

【文章页数】:4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我国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2012—2016、2017、2018 年 Y 县检察院批捕人数与释放或变更人数比例表

强制措施,检察院,比例,机关


基于C市Y县检察院调查:2016年之前五年内,Y县检察院累计批捕2285人,累计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人数仅27人④,占比1.18%。2017年Y县检察院批捕364人,一年就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10人⑤,占比2.74%。2018年Y县检察院批捕653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19人,接近2017年的2倍,占比2.90%。⑥基于最高检工作报告相关数据得知: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79817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23894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①占比2.71%。2015年批准逮捕873148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29211人,②占比3.34%。2018年批准逮捕的1056616人,③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64106人是2015年人数的两倍多,开展审查活动占比提高至6.06%。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1088490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75457人,④占比6.93%。


本文编号:3507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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