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家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 ——以家事诉讼为主要视角
发布时间:2022-01-01 07:53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转型的加剧,我国现正处于民事纠纷案件高发阶段,案件种类杂、数量多。传统单一的纠纷解决方式早已不能满足解决日益繁杂的民事案件的需要,造成了司法资源日益紧张的局面。我们迫切的需要建立具有针对性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高解决纠纷的效率。家庭的和谐安全事关一个国家的稳定和发展。加强对家事纠纷的重视,建立专门的家事纠纷解决机制能够有效缓解当前大量民事纠纷所带来的巨大社会压力。但在此之前,我们要先明确家事纠纷的相关概念与特征、家事纠纷的范围以及特殊性,认识不同的民事纠纷解决方式在解决家事纠纷过程中所具备的优势与不足,准确的把握家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基本特征和各种纠纷解决方式在整个机制运行中的价值定位。我国传统的家庭伦理道德观念有着十分丰富的内涵。在此基础上,我国古代逐渐形成了以家法族规管理家族的内各种纠纷的家事纠纷解决机制。我们以时间为脉络可以整理分析出我国自古以来在如何解决家事纠纷这一问题上的变化发展情况。具体表现为调解制度在传统法律文化的引导和大量实践经验的优势下发展迅速,诉讼则长期处于发展停滞,不受重视的状态。这样的特点造成了我国现阶段家事纠纷解决机制畸形发展的现状。总的...
【文章来源】:湘潭大学湖南省
【文章页数】:4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1章 家事纠纷解决机制概述
1.1 家事纠纷概述
1.1.1 家事纠纷的概念和范围
1.1.2 家事纠纷的特征
1.2 纠纷解决方式与家事纠纷的适应性
1.2.1 诉讼方式
1.2.2 调解方式
1.3 家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基本要求
1.3.1 能灵活适用诉讼法理与非诉法理
1.3.2 以非诉讼为主,诉讼为保障解决家事纠纷
1.3.3 保护隐私原则
第2章 我国家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历史沿革
2.1 古代家事纠纷解决机制
2.1.1 家法族规有法律化规范化的特点
2.1.2 家族组织内部设有专门的机构
2.1.3 调解是中国古代解决家事纠纷的传统模式
2.2 近代家事纠纷解决机制
2.2.1 清末至民国时期的家事纠纷解决机制
2.2.2 新民主主义革命根据地的家事纠纷解决机制
2.3 家事纠纷解决机制的现状
2.3.1 我国解决家事纠纷的程序性规定
2.3.2 我国家事诉讼的变化发展
2.3.3 我国诉讼外的家事调解的基本情况
2.4 对家事纠纷解决制度变化发展的认识
第3章 我国家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局限性与原因
3.1 我国家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局限性
3.1.1 家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不平衡
3.1.2 家事案件程序性立法缺失
3.1.3 缺少专业化的审理家事案件的机构和人员
3.2 我国家事纠纷解决机制存在问题的原因
3.2.1 我国传统法律观念造成的影响
3.2.2 对家事纠纷的现状认识存在滞后和误区
3.2.3 调判失衡影响了家事纠纷解决机制的运作
第4章 完善家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议
4.1 立法模式的选择
4.2 完善家事纠纷的诉讼模式
4.2.1 家事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
4.2.2 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
4.2.3 设立家事诉讼的特殊程序规则
4.2.4 检察机关参与家事诉讼的考量
4.3 进一步完善诉讼与非诉衔接的家事纠纷解决机制
4.3.1 法院调解要实现调审分离
4.3.2 构建多机构合作的纠纷解决机制
4.3.3 加强对相关专业人员的管理与培养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附录 A: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本文编号:3561942
【文章来源】:湘潭大学湖南省
【文章页数】:4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1章 家事纠纷解决机制概述
1.1 家事纠纷概述
1.1.1 家事纠纷的概念和范围
1.1.2 家事纠纷的特征
1.2 纠纷解决方式与家事纠纷的适应性
1.2.1 诉讼方式
1.2.2 调解方式
1.3 家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基本要求
1.3.1 能灵活适用诉讼法理与非诉法理
1.3.2 以非诉讼为主,诉讼为保障解决家事纠纷
1.3.3 保护隐私原则
第2章 我国家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历史沿革
2.1 古代家事纠纷解决机制
2.1.1 家法族规有法律化规范化的特点
2.1.2 家族组织内部设有专门的机构
2.1.3 调解是中国古代解决家事纠纷的传统模式
2.2 近代家事纠纷解决机制
2.2.1 清末至民国时期的家事纠纷解决机制
2.2.2 新民主主义革命根据地的家事纠纷解决机制
2.3 家事纠纷解决机制的现状
2.3.1 我国解决家事纠纷的程序性规定
2.3.2 我国家事诉讼的变化发展
2.3.3 我国诉讼外的家事调解的基本情况
2.4 对家事纠纷解决制度变化发展的认识
第3章 我国家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局限性与原因
3.1 我国家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局限性
3.1.1 家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不平衡
3.1.2 家事案件程序性立法缺失
3.1.3 缺少专业化的审理家事案件的机构和人员
3.2 我国家事纠纷解决机制存在问题的原因
3.2.1 我国传统法律观念造成的影响
3.2.2 对家事纠纷的现状认识存在滞后和误区
3.2.3 调判失衡影响了家事纠纷解决机制的运作
第4章 完善家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议
4.1 立法模式的选择
4.2 完善家事纠纷的诉讼模式
4.2.1 家事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
4.2.2 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
4.2.3 设立家事诉讼的特殊程序规则
4.2.4 检察机关参与家事诉讼的考量
4.3 进一步完善诉讼与非诉衔接的家事纠纷解决机制
4.3.1 法院调解要实现调审分离
4.3.2 构建多机构合作的纠纷解决机制
4.3.3 加强对相关专业人员的管理与培养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附录 A: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本文编号:3561942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susongfa/35619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