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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程序裁判的困境与出路 ——以担保物权竞合状态为例

发布时间:2022-01-16 02:03
  随着诉讼程序非讼化进程地不断深入,非讼程序复杂化的情况也愈发明显,单单依靠非讼程序的原则性规定不能指引具体非讼程序的司法裁判,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程序就是典型的范例。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程序并非如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等非讼程序一样法律关系清晰且诉讼构造简单,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程序中存在着债权人、债务人及担保物权人,甚至第三人等多方构造,导致了我国具体实践中出现了裁判模式不统一、裁判结果模糊、后续难以申请执行等问题。在担保物权竞合情况下,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裁判存在着法院根据现有法律制度的安排难以查明担保物权成立的全部情况、难以保障担保物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困境。具体而言,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程序要重点查明在案涉担保物上成立的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顺序,法院不能仅仅依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即作出许可拍卖、变卖的裁定。若申请人为后顺位担保物权人,法院作出许可拍卖、变卖的裁定将损害其他担保物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救济途径是保障当事人权利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程序司法裁判中法院坚持诉讼标的与非讼标的一元论的观点,使担保物权人难以启动新的诉讼程序救济自己的权利。只有对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理论进行修正... 

【文章来源】:吉林大学吉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实现担保物权程序裁判的实践困境
    (一)准许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的司法裁判类型及分析
    (二)实现担保物权程序裁判的审查困境
二、实现担保物权程序裁判的理论反思
    (一)诉讼标的与非讼标的的理论争鸣
    (二)不同理论通常对实现担保物权程序运行无明显影响
    (三)担保物权竞合情况下不同理论对实现担保物权程序影响显著
三、实现担保物权程序裁判的制度出路
    (一)改革完善而非限制适用
    (二)设立担保物权公示申报程序
    (三)完善异议程序
结论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后记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中国非讼程序年度观察报告(2017)[J]. 赵蕾.  当代法学. 2018(06)
[2]实现担保物权非讼程序价值实证分析[J]. 李林启.  湖南社会科学. 2018(02)
[3]论实现担保物权非讼许可裁定的效力[J]. 李林启.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06)
[4]提高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理论反思[J]. 霍海红.  中国法学. 2016(02)
[5]担保物权实现的程序标的:实践、识别与制度化[J]. 任重.  法学研究. 2016(02)
[6]民事非讼标的初探[J]. 任重.  民事程序法研究. 2015(02)
[7]我国实现担保物权的程序性质[J]. 李林启.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03)
[8]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从实体法与程序法交错的视角[J]. 刘璐.  山东社会科学. 2015(05)
[9]“解释论”语境下担保物权实现的非讼程序——兼评《民事诉讼法》第196条、第197条[J]. 毋爱斌.  比较法研究. 2015(02)
[10]非讼程序机理及立法发展[J]. 舒瑶芝.  法学杂志. 2014(12)



本文编号:359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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