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程序衔接机制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以民刑交叉案件的程序衔接为视角
发布时间:2022-02-05 00:26
市场经济领域的民刑交叉案件,受到我国学术界、司法实务界的广泛关注。司法实践中民刑案件的法律关系、法律事实交叉等问题,影响了被害人民事权益救济的实现。刑事程序的被告人和被害人,其刑事诉讼地位与民事程序地位存在民刑交叉的情况。故民刑交叉案件可以并行,以分别审理的方式,充分保障被害人的民事权益。
【文章来源】:法制博览. 2020,(34)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赋予被害人在民刑交叉情形下的程序自行选择权
二、规范民刑交叉程序在司法实务中的法律适用标准
三、构建合理有效的刑事与民事程序衔接措施
四、完善刑民交叉案件的监督机制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诉讼程序中的实体形成[J]. 王亚新. 当代法学. 2014(06)
[2]刑事诉权体系的立法设定与实践表达[J]. 马明亮. 当代法学. 2014(05)
[3]社会法基础的多视角论证[J]. 王广彬. 当代法学. 2014(01)
[4]风险刑法的理论逻辑——兼及转型中国的路径选择[J]. 姜涛. 当代法学. 2014(01)
本文编号:3614225
【文章来源】:法制博览. 2020,(34)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赋予被害人在民刑交叉情形下的程序自行选择权
二、规范民刑交叉程序在司法实务中的法律适用标准
三、构建合理有效的刑事与民事程序衔接措施
四、完善刑民交叉案件的监督机制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诉讼程序中的实体形成[J]. 王亚新. 当代法学. 2014(06)
[2]刑事诉权体系的立法设定与实践表达[J]. 马明亮. 当代法学. 2014(05)
[3]社会法基础的多视角论证[J]. 王广彬. 当代法学. 2014(01)
[4]风险刑法的理论逻辑——兼及转型中国的路径选择[J]. 姜涛. 当代法学. 2014(01)
本文编号:3614225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susongfa/36142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