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阶段适用刑事和解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2-02-22 15:16
刑事和解制度适应了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其作为刑事司法改革的重点和新的案件处理方式,为我国刑事司法实践提供了崭新模式,开辟了新的道路。在检察机关适用刑事和解的司法实践中,的确仍存在很多困惑和操作上的难题。其中既包括法律规定上的不完善,也包括具体操作程序上的不明确,这些问题使检察机关在适用刑事和解时慎之又慎,不但没有广泛开展且举步维艰。新通过并已经实施的《刑事诉讼法》明确增加了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将刑事和解引入刑事公诉案件处理范围,这使得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摸索实践多年的刑事和解制度终于具备了法律依据,然而由于法律规定的不完善和相关配套措施的缺失,刑事和解在审查起诉阶段的适用仍然存在具体操作上的困难,更给依法办案和司法公正带来了新的考验。笔者从审查起诉阶段适用刑事和解制度的现状谈起,主要着眼于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审查起诉阶段适用刑事和解具体操作上的困难,从而提出进一步完善刑事和解制度的途径和举措,已期更好的发挥刑事和解制度在审查起诉阶段消除矛盾,化解纠纷,定纷止争的作用。进一步起到关注和保护被害人利益,使加害人在得到轻刑处罚甚至不处罚的前提下尽快复归社会的积极作用。
【文章来源】:内蒙古大学内蒙古自治区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3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审查起诉阶段刑事和解概述
(一) 审查起诉阶段刑事和解概念
1. 刑事和解的概念
2. 刑事和解与相关概念的辨析
(二) 审查起诉阶段适用刑事和解的理论基础
1. 和合文化
2. 恢复性司法
3. 利益共赢
(三) 审查起诉阶段适用刑事和解的现状
1. 刑事和解在国外的适用状况
2. 我国审查起诉阶段适用刑事和解的现状分析
二、审查起诉阶段适用刑事和解的现实探讨
(一) 审查起诉阶段刑事和解的主体
1. 检察机关的主体资格
2. 被害人的主体资格
3. 加害人的主体资格
4. 主体制度中存在的不足
(二) 审查起诉阶段适用刑事和解的范围和条件
1. 适用范围
2. 适用条件
3. 适用范围和条件方面存在的不足
(三) 审查起诉阶段适用刑事和解的程序和后果
1. 适用程序
2. 适用后果
3. 对检察机关的监督
4. 适用程序和后果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审查起诉阶段适用刑事和解的完善途径
(一) 在程序主体上,要充分发挥调解机构、律师的作用
(二) 在范围和条件上,要逐步扩大刑事和解的适用
(三) 在程序和后果上,要健全完善配套措施
1. 完善和解程序
2. 完善配套措施
3. 完善监督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刑事和解在审查起诉阶段的适用问题研究[J]. 王丹丹. 法制与社会. 2011(04)
[2]刑事和解——“李刚门”事件解决的另一种途径[J]. 赵杨. 法制与社会. 2011(03)
[3]刑事和解中检察机关能动司法的制度选择——基于上海经验的实证研究[J]. 张勇,顾文,林倩. 政治与法律. 2010(11)
[4]刑事和解再探[J]. 陈光中.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0(02)
[5]检察改革视野下刑事和解制度的实践与完善[J]. 陈崇诺.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09(12)
[6]检察机关适用刑事和解若干问题的思考[J]. 赵俊峰. 法制与社会. 2009(26)
[7]检察机关适用刑事和解调研报告[J]. 宋英辉. 中国检察官. 2009(07)
[8]“两型社会”视野下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J]. 常智余. 湖南社会科学. 2009(03)
[9]刑事和解初探[J]. 陈光中,葛琳. 中国法学. 2006(05)
[10]刑事和解的理论基础与司法适用[J]. 陈光中. 人民检察. 2006(10)
本文编号:3639708
【文章来源】:内蒙古大学内蒙古自治区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3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审查起诉阶段刑事和解概述
(一) 审查起诉阶段刑事和解概念
1. 刑事和解的概念
2. 刑事和解与相关概念的辨析
(二) 审查起诉阶段适用刑事和解的理论基础
1. 和合文化
2. 恢复性司法
3. 利益共赢
(三) 审查起诉阶段适用刑事和解的现状
1. 刑事和解在国外的适用状况
2. 我国审查起诉阶段适用刑事和解的现状分析
二、审查起诉阶段适用刑事和解的现实探讨
(一) 审查起诉阶段刑事和解的主体
1. 检察机关的主体资格
2. 被害人的主体资格
3. 加害人的主体资格
4. 主体制度中存在的不足
(二) 审查起诉阶段适用刑事和解的范围和条件
1. 适用范围
2. 适用条件
3. 适用范围和条件方面存在的不足
(三) 审查起诉阶段适用刑事和解的程序和后果
1. 适用程序
2. 适用后果
3. 对检察机关的监督
4. 适用程序和后果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审查起诉阶段适用刑事和解的完善途径
(一) 在程序主体上,要充分发挥调解机构、律师的作用
(二) 在范围和条件上,要逐步扩大刑事和解的适用
(三) 在程序和后果上,要健全完善配套措施
1. 完善和解程序
2. 完善配套措施
3. 完善监督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刑事和解在审查起诉阶段的适用问题研究[J]. 王丹丹. 法制与社会. 2011(04)
[2]刑事和解——“李刚门”事件解决的另一种途径[J]. 赵杨. 法制与社会. 2011(03)
[3]刑事和解中检察机关能动司法的制度选择——基于上海经验的实证研究[J]. 张勇,顾文,林倩. 政治与法律. 2010(11)
[4]刑事和解再探[J]. 陈光中.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0(02)
[5]检察改革视野下刑事和解制度的实践与完善[J]. 陈崇诺.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09(12)
[6]检察机关适用刑事和解若干问题的思考[J]. 赵俊峰. 法制与社会. 2009(26)
[7]检察机关适用刑事和解调研报告[J]. 宋英辉. 中国检察官. 2009(07)
[8]“两型社会”视野下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J]. 常智余. 湖南社会科学. 2009(03)
[9]刑事和解初探[J]. 陈光中,葛琳. 中国法学. 2006(05)
[10]刑事和解的理论基础与司法适用[J]. 陈光中. 人民检察. 2006(10)
本文编号:3639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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