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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诉讼新证据的证明

发布时间:2022-12-04 10:36
  随着举证期限制度由“随时提出主义”向“适时提出主义”转变,新证据的证明已经成为证据制度中重要的一环,它在平衡诉讼效率和公正方面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当前学界对新证据证明制度的研究还很贫乏,对新证据证明制度的了解还不够深入。 从新证据证明的相关概念上来讲,新证据应当是指在诉讼中的某一阶段或程序上没有被提交,而在此阶段或此程序以后才出现或发现的未经双方当事人质证和人民法院认证,但并未失去证据一般时限效力的证据材料;而新证据的证明则应既包括当事人的证明活动也包括了裁判者对新证据的认定。从新证据证明的一些基本范畴上来讲,根据“只有在诉讼过程中提出诉讼主张并且承担行为责任或结果责任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才能算作证明主体”的观点,国内外新证据证明主体的范围只包括当事人和法院及检察机关;新证据的证明客体是指“新证据事实”,法官在认定新证据时应当审查证明客体是否具有主客观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三种特征;而在新证据的证明标准问题上,美国采用清晰和有说服力的新证据证明标准,德国采用的是模糊的盖然性占优势标准。 当前,我国新证据证明制度主要存在着法律与司法解释混... 

【文章页数】:5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1. 民事诉讼新证据证明的基础
    1.1 新证据的证明概述
        1.1.1 新证据证明的相关概念
        1.1.2 新证据证明程序的产生背景
    1.2 案件事实认定的基础:新证据的证明
        1.2.1 新证据的证明责任与证明主体
        1.2.2 新证据证明的客体
        1.2.3 新证据的证明标准
    1.3 新证据证明的法理基础:发现案件真实与追求公正
        1.3.1 发现案件真实是新证据证明的根本目的
        1.3.2 追求公正是新证据证明的价值指导
2.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新证据证明制度及其缺陷
    2.1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新证据的证明制度
        2.1.1 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
        2.1.2 新证据证明客体之合法性规定
        2.1.3 新证据证明的证明程序
    2.2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新证据证明规则的缺陷
        2.2.1 法律与司法解释混乱
        2.2.2 证明客体内容与主体不明确
        2.2.3 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不清晰
        2.2.4 新证据证明的审理程序不完善
    2.3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新证据证明规则所存缺陷的成因
        2.3.1 新证据证明的基础理念不明确
        2.3.2 社会、经济和文化同制度的不契
        2.3.3 制度模式上,政策型
3. 我国民事诉讼新证据证明制度的完善
    3.1 新证据证明程序及相关制度的完善
        3.1.1 明确证明主体与证明责任
        3.1.2 完善证明程序
    3.2 新证据证明标准的完善
        3.2.1 我国新证据证明标准的确立
        3.2.2 法官认定新证据之心证规则的完善
    3.3 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
        3.3.1 完善证据交换制度
        3.3.2 完善当事人取证权与律师代理制度
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非法证据证明制度研究[J]. 胡图.  研究生法学. 2011 (06)
[2]破解民事再审新证据认定之困境 以“证明负担动态论”为路径[J]. 何利.  法律适用. 2011(06)
[3]民事诉讼法典修改后的“新证据”——《审监解释》对“新证据”界定的可能意义[J]. 李浩.  中国法学. 2009(03)
[4]民事判决中的证据失权:案例与分析[J]. 李浩.  现代法学. 2008(05)
[5]民事诉讼证据失权在法律适用中的困惑及改造[J]. 朱福勇.  法学杂志. 2007(06)
[6]我国民事举证期限制度的立法缺陷与完善[J]. 胡军辉.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05)
[7]回归真实:对证据失权制度的反思及其完善——和谐社会引导下必须的进路[J]. 解斌.  法治研究. 2007(10)
[8]论证据失权的救济——兼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3条[J]. 肖建华,任玲.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06(03)
[9]程序的理性设计与举证期限制度的界定[J]. 毕玉谦.  法学. 2006(01)
[10]举证时限制度的冷思考[J]. 田平安,马登科.  法学论坛. 2006(01)

硕士论文
[1]论我国民事举证时限制度[D]. 徐铭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06



本文编号:3708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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