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的司法审查
发布时间:2022-12-11 07:03
作为对1989年《行政诉讼法》"违反法定程序一律撤销"立场之纠偏,新《行政诉讼法》确立的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在制度定位上既是程序瑕疵类型,也是程序瑕疵司法审查的标准。作为前者,"程序轻微违法"是对司法实践中广泛运用的"狭义程序瑕疵"概念之扬弃;作为后者,相对于"违反法定程序"标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标准,"程序轻微违法"标准具有独立性、补充性两大特点。但部分法院未能严格遵循"程序轻微违法"的立法既定路径,不仅导致"程序轻微违法"认定空间被挤压,还使得"程序轻微违法"标准存在被虚置与被滥用的双重误区。针对以上误区,法院应当秉承程序瑕疵类型二分法立场,兼顾客观程序标准与主观权利标准,并对"程序轻微违法"标准予以严格适用。
【文章页数】:14 页
【文章目录】:
引言
一、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的制度定位
(一)“程序轻微违法”是对“狭义程序瑕疵”的扬弃
(二)“程序轻微违法”是独立的客观程序标准
(三)“程序轻微违法”是“违反法定程序”的补充性标准
二、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司法审查的误区
(一)“程序轻微违法”的认定空间被“狭义程序瑕疵”挤压
(二)司法简单化处理导致“程序轻微违法”标准被虚置
(三)说理的缺失导致“程序轻微违法”标准被滥用
三、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司法审查的应然路径
(一)秉承程序瑕疵类型二分法立场
(二)兼顾客观程序标准与主观权利标准
(三)严格适用“程序轻微违法”标准
1. 反向排除:什么不是“程序轻微违法”
2. 正向认定:什么是“程序轻微违法”
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行政程序轻微违法的识别与裁判[J]. 陈振宇. 法律适用. 2018(11)
[2]行政程序瑕疵的三分法与司法审查[J]. 梁君瑜. 法学家. 2017(03)
[3]行政行为程序瑕疵的指正[J]. 杨登峰. 法学研究. 2017(01)
[4]行政程序违法的司法审查标准[J]. 王玎.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6(05)
[5]行政程序违法裁判类型之再探讨[J]. 李义松,丁扬霈. 行政与法. 2016(05)
[6]认真对待行政程序“瑕疵”——基于当下行政判决的实证考察[J]. 柳砚涛. 理论学刊. 2015(08)
[7]违反法定程序的诉讼法律后果——评《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违反法定程序”条款[J]. 张步峰. 河北法学. 2014(11)
[8]“补正”个案比较分析与制度构建思考[J]. 王长平.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0(02)
[9]对一种行政判决的思考和分析——关于“违反法定程序”的判决[J]. 王麟. 行政法学研究. 2005(04)
[10]对行政程序轻微瑕疵的司法反应[J]. 余凌云.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5(04)
本文编号:3718348
【文章页数】:14 页
【文章目录】:
引言
一、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的制度定位
(一)“程序轻微违法”是对“狭义程序瑕疵”的扬弃
(二)“程序轻微违法”是独立的客观程序标准
(三)“程序轻微违法”是“违反法定程序”的补充性标准
二、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司法审查的误区
(一)“程序轻微违法”的认定空间被“狭义程序瑕疵”挤压
(二)司法简单化处理导致“程序轻微违法”标准被虚置
(三)说理的缺失导致“程序轻微违法”标准被滥用
三、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司法审查的应然路径
(一)秉承程序瑕疵类型二分法立场
(二)兼顾客观程序标准与主观权利标准
(三)严格适用“程序轻微违法”标准
1. 反向排除:什么不是“程序轻微违法”
2. 正向认定:什么是“程序轻微违法”
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行政程序轻微违法的识别与裁判[J]. 陈振宇. 法律适用. 2018(11)
[2]行政程序瑕疵的三分法与司法审查[J]. 梁君瑜. 法学家. 2017(03)
[3]行政行为程序瑕疵的指正[J]. 杨登峰. 法学研究. 2017(01)
[4]行政程序违法的司法审查标准[J]. 王玎.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6(05)
[5]行政程序违法裁判类型之再探讨[J]. 李义松,丁扬霈. 行政与法. 2016(05)
[6]认真对待行政程序“瑕疵”——基于当下行政判决的实证考察[J]. 柳砚涛. 理论学刊. 2015(08)
[7]违反法定程序的诉讼法律后果——评《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违反法定程序”条款[J]. 张步峰. 河北法学. 2014(11)
[8]“补正”个案比较分析与制度构建思考[J]. 王长平.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0(02)
[9]对一种行政判决的思考和分析——关于“违反法定程序”的判决[J]. 王麟. 行政法学研究. 2005(04)
[10]对行政程序轻微瑕疵的司法反应[J]. 余凌云.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5(04)
本文编号:3718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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