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二审程序辩护权的保障
发布时间:2023-02-11 11:01
我国大部分刑事二审案件辩护律师参与程度较低。少数有律师参与的案件,程序方面的辩护权利难以得到及时、完全地保障,有效的实体辩护意见得不到应有的采纳和评价。司法机关有罪推定的固有观念仍占据主导地位、配合有余制约不足的司法体制未根本改变、司法人员对律师占有心理优势和主导地位以及二审法院员额制法官配置相对不足是造成该程序中辩护权保障不足的主要原因。建议在进一步提高人权保障意识,坚决贯彻无罪推定原则的前提下,在国家推行刑事辩护全覆盖政策的大背景下,合理配置刑事二审员额法官的数量及其他司法资源,确立二审程序全面指定辩护机制,明确并细化辩护律师在二审会见、阅卷等程序方面的权利,以及申请开庭、意见采纳方面享有的实体权利,以切实加强该程序中辩护权的保障。
【文章页数】:3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刑事二审辩护权保障存在诸多问题
(一) 辩护律师参与程度较低
(二) 辩护律师程序方面的权利难以完全保障
1、阅卷权得不到及时完全保障
2、会见权受限
3、调查取证权受限
4、提交辩护意见和准备开庭的时间仓促
5、依法应当开庭的,做不到开庭审理
(三) 有效辩护意见难以得到采纳和评价
二、刑事二审辩护权保障不足的原因分析
(一) 有罪推定的固有观念仍占据主导地位
(二) 配合有余制约不足的司法体制未根本改变
(三) 司法人员占有心理优势和主导地位
(四) 二审法院员额制法官配置相对不足
三、加强刑事二审辩护权保障的建议
(一) 提高人权保障意识,坚持无罪推定原则
1、提高人权保障意识
2、坚持无罪推定原则
(二) 合理配置员额法官等司法资源
(三) 建立刑事二审指定辩护机制
(四) 明确和细化辩护律师在二审期间享有的权利
1、保障辩护律师的阅卷权、会见权和调查取证权
(1) 阅卷权
(2) 会见权
(3) 调查取证权
2、保障律师案件进展程度告知权
四、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本文编号:3740259
【文章页数】:3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刑事二审辩护权保障存在诸多问题
(一) 辩护律师参与程度较低
(二) 辩护律师程序方面的权利难以完全保障
1、阅卷权得不到及时完全保障
2、会见权受限
3、调查取证权受限
4、提交辩护意见和准备开庭的时间仓促
5、依法应当开庭的,做不到开庭审理
(三) 有效辩护意见难以得到采纳和评价
二、刑事二审辩护权保障不足的原因分析
(一) 有罪推定的固有观念仍占据主导地位
(二) 配合有余制约不足的司法体制未根本改变
(三) 司法人员占有心理优势和主导地位
(四) 二审法院员额制法官配置相对不足
三、加强刑事二审辩护权保障的建议
(一) 提高人权保障意识,坚持无罪推定原则
1、提高人权保障意识
2、坚持无罪推定原则
(二) 合理配置员额法官等司法资源
(三) 建立刑事二审指定辩护机制
(四) 明确和细化辩护律师在二审期间享有的权利
1、保障辩护律师的阅卷权、会见权和调查取证权
(1) 阅卷权
(2) 会见权
(3) 调查取证权
2、保障律师案件进展程度告知权
四、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本文编号:374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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