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的司法适用
发布时间:2023-02-13 18:09
<正>2020年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发布施行,将对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完善窨井盖问题的社会治理发挥重要作用。为便于司法实践中正确理解与适用,现就《意见》的制定背景与经过、起草中的主要考虑以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意见》的制定背景与经过
二、《意见》起草中的主要考虑
(一)突出优先保护公共安全法益。
(二)突出惩治职务犯罪和普通刑事犯罪并重。
(三)突出窨井盖问题综合治理。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盗窃、破坏窨井盖类犯罪的认定。
(二)涉窨井盖责任事故类、伪劣产品类犯罪的认定。
(三)涉窨井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类犯罪的认定。
(四)关于“窨井盖”的界定。
本文编号:3742058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意见》的制定背景与经过
二、《意见》起草中的主要考虑
(一)突出优先保护公共安全法益。
(二)突出惩治职务犯罪和普通刑事犯罪并重。
(三)突出窨井盖问题综合治理。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盗窃、破坏窨井盖类犯罪的认定。
(二)涉窨井盖责任事故类、伪劣产品类犯罪的认定。
(三)涉窨井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类犯罪的认定。
(四)关于“窨井盖”的界定。
本文编号:374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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