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公告送达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3-05-28 14:06
送达是一项重要的诉讼保障制度,贯穿于诉讼过程的始终。近年来,我国民事诉讼审判制度不断改革,除了一直以来强调的司法公正之外,社会也愈加重视程序保障理念。公告送达是一种极为重要的补充送达方式,它在送达制度中所具有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与此同时,也应注意到作为一种拟制送达,公告送达无法保证将诉讼信息确实送达至受送达主体,在适用过程中极有可能造成对当事人相关诉讼权利的损害,因此立法对其应有更严格的规范要求,而我国现行的公告送达制度尚不够完善。对我国来说,由于人口基数十分庞大,而且伴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员流动性也越来越强,再加上当事人不承担送达责任,因此我国在送达方面面临的挑战更为艰巨。但另一方面,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已过四十余年之久,在此期间我国对各方面的制度均进行了建立与完善,然而送达制度却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在历次司法改革中,送达制度基本上均处于边缘地位,而公告送达制度更是自设立以来,在几十年之间几乎没有立足于社会发展实际予以修订。本文主要探究民事公告送达制度问题,共设计为四部分展开论述:第一部分,本部分主要阐述公告送达制度相关概念,论述该送达方式的功能及规范目的,指出法院采取公告送达方式的必...
【文章页数】:5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公告送达制度基本问题
一、公告送达的概念
二、公告送达的功能及其规范目的
(一)公告送达的功能
(二)公告送达制度的规范目的
三、公告送达的必要性
(一)正当程序的要求
(二)诉权保障的要求
(三)诉讼效益与诉讼公正的价值选择
(四)程序公正与实质公正的价值选择
四、公告送达的定位
第二章 我国公告送达制度的法规范现状
一、现行规定及历史沿革
(一)法律
(二)司法解释
(三)其他司法文件
二、对公告送达现行规定的总体评析
三、我国公告送达制度现行立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适用条件规定不够细致
(二)行为模式规定欠妥
(三)程序安排的一体性不足
(四)救济与惩戒机制缺失
第三章 公告送达制度的实证分析
一、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应公告送达而未公告
(二)对公告送达适用条件理解不一
(三)公告送达不符合适用条件
(四)公告送达条件适用混乱
(五)公告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
(六)适用公告送达后的审理程序违反法律规定
二、原因分析
(一)送达的职权本位观
(二)对公告送达价值考量的偏差
(三)粗疏的立法
(四)宽纵的后续监督
(五)其他客观因素
第四章 完善我国公告送达制度的建议
一、确立当事人本位送达目的观
二、进一步明确公告送达的适用条件及审查机制
(一)明确公告送达适用条件的标准
(二)完善适用条件审查机制
三、优化公告送达方式
(一)明确三种公告送达方式的适用范围
(二)适当扩充“原住所地公告送达方式”的公告地点
(三)构建网上公告送达制度
(四)对涉及个人隐私案件进行特殊保护
(五)统一公告送达文书的内容与格式
(六)缩短公告送达生效时间
四、明确当事人责任
(一)明确当事人送达地址申报义务
(二)建立恶意当事人惩罚制度
(三)分配送达不能的风险负担
五、建立异议补救机制
六、完善相关联动机制
(一)推广诉前约定送达地址制度
(二)建构系统的送达证明制度
(三)完善其他送达方式
(四)构建多方联动的送达机制
结论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3824735
【文章页数】:5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公告送达制度基本问题
一、公告送达的概念
二、公告送达的功能及其规范目的
(一)公告送达的功能
(二)公告送达制度的规范目的
三、公告送达的必要性
(一)正当程序的要求
(二)诉权保障的要求
(三)诉讼效益与诉讼公正的价值选择
(四)程序公正与实质公正的价值选择
四、公告送达的定位
第二章 我国公告送达制度的法规范现状
一、现行规定及历史沿革
(一)法律
(二)司法解释
(三)其他司法文件
二、对公告送达现行规定的总体评析
三、我国公告送达制度现行立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适用条件规定不够细致
(二)行为模式规定欠妥
(三)程序安排的一体性不足
(四)救济与惩戒机制缺失
第三章 公告送达制度的实证分析
一、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应公告送达而未公告
(二)对公告送达适用条件理解不一
(三)公告送达不符合适用条件
(四)公告送达条件适用混乱
(五)公告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
(六)适用公告送达后的审理程序违反法律规定
二、原因分析
(一)送达的职权本位观
(二)对公告送达价值考量的偏差
(三)粗疏的立法
(四)宽纵的后续监督
(五)其他客观因素
第四章 完善我国公告送达制度的建议
一、确立当事人本位送达目的观
二、进一步明确公告送达的适用条件及审查机制
(一)明确公告送达适用条件的标准
(二)完善适用条件审查机制
三、优化公告送达方式
(一)明确三种公告送达方式的适用范围
(二)适当扩充“原住所地公告送达方式”的公告地点
(三)构建网上公告送达制度
(四)对涉及个人隐私案件进行特殊保护
(五)统一公告送达文书的内容与格式
(六)缩短公告送达生效时间
四、明确当事人责任
(一)明确当事人送达地址申报义务
(二)建立恶意当事人惩罚制度
(三)分配送达不能的风险负担
五、建立异议补救机制
六、完善相关联动机制
(一)推广诉前约定送达地址制度
(二)建构系统的送达证明制度
(三)完善其他送达方式
(四)构建多方联动的送达机制
结论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3824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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