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制约机制研究
发布时间:2023-06-27 23:27
在司法实践中,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制度发挥着保障初审程序的正当性、维系不同审级法院之职能分工及保护当事人的审级利益之功效。此种功效使得发回重审作为一种独立的结案方式区别于直接改判。尽管发回重审制度具有其独特的存在价值,但作为废弃原判决之最为极端方法,其对诉讼进程、诉讼成本的影响不可忽视。案件经上诉审法院审理后发回一审法院重审,意味着案件将多经历一次一审,当事人不服还可提起上诉,则案件即经历了二次二审,此种处理方式使得整个诉程拉长,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长期得不到确立。此不利后果在再审程序中体现得更为明显。从这个意义上讲,发回重审在民事诉讼中的适用应受到严格限制。纵观两大法系关于发回重审制度之规定,其对于发回重审这种极端的结案方式都采取了审慎的、限制的态度。此种限制反映在立法上,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严格限制发回重审事由,明确案件符合发回情形时方可发回;二是对发回重审的程序进行限定或规范,避免发回程序的随意性,并赋予当事人合意选择上诉审法院直接改判的权利;三是从效力上进行约束,赋予废弃发回判决以拘束力,防止重审法院固执于自己的意见,作出与上级法院相异之判断,造成案件在两级法院间不断往返之...
【文章页数】:96 页
【学位级别】:博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s
附表索引
第1章 绪论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研究方法
1.3 国内外研究状况
1.3.1 域外研究现状
1.3.2 国内研究现状
1.4 研究内容和结构安排
第2章 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制约机制的法理审视
2.1 实定法视野下发回重审的界定
2.1.1 发回重审的涵义
2.1.2 发回重审的特征
2.1.3 发回重审的制度价值
2.1.4 实定法对发回重审的影响
2.2 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制约机制之界定
2.3 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制约机制的哲学基础
2.3.1 程序正义(公正)
2.3.2 诉讼效率
2.4 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制约机制的制度价值
2.4.1 有利于降低发回重审被滥用的机率
2.4.2 有利于消除外部监督的不当之处
2.5 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制约机制的基本理念
第3章 民事案件发回重审事由制约
3.1 民事案件发回重审事由制约的意义
3.2 民事案件发回重审事由的比较法考察
3.2.1 英美法系
3.2.2 大陆法系
3.2.3 比较与小结
3.3 我国现行民事案件发回重审事由存在的问题
3.4 完善我国民事案件发回重审事由的思路及具体措施
3.4.1 完善思路
3.4.2 具体措施
第4章 民事案件发回重审的程序制约
4.1 民事案件发回重审程序制约的体系建构
4.2 当事人通过合意制约上诉审法院
4.2.1 当事人对上级法院进行制约的方式
4.2.2 当事人对上级法院进行制约的理论基础
4.2.3 当事人对上级法院的制约机制在我国的缺失及完善
4.3 发回重审的次数限制
4.4 审判组织的确定
4.4.1 重审法院是否限于原审法院
4.4.2 重审法院是否需另行组成合议庭
4.4.3 上诉审法院原合议庭是否需回避
4.5 发回重审的对象范围
4.5.1 立法及实践情况
4.5.2 发回重审可适用于民事裁定
4.6 小结
第5章 民事案件发回重审的效力制约
5.1 民事案件发回重审效力之构造
5.2 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制约问题
5.2.1 赋予废弃判决以拘束力的目的
5.2.2 废弃判决具有拘束力的依据
5.2.3 废弃判决之拘束力的范围
5.2.4 违反拘束力之后果及拘束力的消减
5.3 发回重审判决对上级法院的拘束力
5.4 效力制约机制在我国的缺失及完善
5.4.1 发回判决对下级法院制约机制的缺失及完善
5.4.2 发回判决对上诉审法院制约机制的缺失及完善
5.5 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附录 A(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目录)
附录 B(相关数据表格)
本文编号:3835542
【文章页数】:96 页
【学位级别】:博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s
附表索引
第1章 绪论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研究方法
1.3 国内外研究状况
1.3.1 域外研究现状
1.3.2 国内研究现状
1.4 研究内容和结构安排
第2章 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制约机制的法理审视
2.1 实定法视野下发回重审的界定
2.1.1 发回重审的涵义
2.1.2 发回重审的特征
2.1.3 发回重审的制度价值
2.1.4 实定法对发回重审的影响
2.2 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制约机制之界定
2.3 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制约机制的哲学基础
2.3.1 程序正义(公正)
2.3.2 诉讼效率
2.4 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制约机制的制度价值
2.4.1 有利于降低发回重审被滥用的机率
2.4.2 有利于消除外部监督的不当之处
2.5 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制约机制的基本理念
第3章 民事案件发回重审事由制约
3.1 民事案件发回重审事由制约的意义
3.2 民事案件发回重审事由的比较法考察
3.2.1 英美法系
3.2.2 大陆法系
3.2.3 比较与小结
3.3 我国现行民事案件发回重审事由存在的问题
3.4 完善我国民事案件发回重审事由的思路及具体措施
3.4.1 完善思路
3.4.2 具体措施
第4章 民事案件发回重审的程序制约
4.1 民事案件发回重审程序制约的体系建构
4.2 当事人通过合意制约上诉审法院
4.2.1 当事人对上级法院进行制约的方式
4.2.2 当事人对上级法院进行制约的理论基础
4.2.3 当事人对上级法院的制约机制在我国的缺失及完善
4.3 发回重审的次数限制
4.4 审判组织的确定
4.4.1 重审法院是否限于原审法院
4.4.2 重审法院是否需另行组成合议庭
4.4.3 上诉审法院原合议庭是否需回避
4.5 发回重审的对象范围
4.5.1 立法及实践情况
4.5.2 发回重审可适用于民事裁定
4.6 小结
第5章 民事案件发回重审的效力制约
5.1 民事案件发回重审效力之构造
5.2 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制约问题
5.2.1 赋予废弃判决以拘束力的目的
5.2.2 废弃判决具有拘束力的依据
5.2.3 废弃判决之拘束力的范围
5.2.4 违反拘束力之后果及拘束力的消减
5.3 发回重审判决对上级法院的拘束力
5.4 效力制约机制在我国的缺失及完善
5.4.1 发回判决对下级法院制约机制的缺失及完善
5.4.2 发回判决对上诉审法院制约机制的缺失及完善
5.5 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附录 A(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目录)
附录 B(相关数据表格)
本文编号:3835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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