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诉讼法论文 >

关联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研究

发布时间:2023-10-27 18:22
  关联行政行为的概念产生于干涉行政向福利行政转变的过程中,用以解释和阐述阶段性的复杂行政活动中所产生的法律现象。按照其先行行为与后续行为之间存在的不同联系,可以将其分为两种类型,即多阶段行政行为与多阶段行政程序。在关联行政行为中,先、后行为彼此之间相互关联,行政活动的整个过程由数个程序构成,涉及到数个行政机关的参与,面对这种相对复杂的行政活动,先行行为的法律效力与后续行为的司法审查之间便会产生一系列问题,有待于进一步的探讨。2009年,最高法公布实施了《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就有涉及关联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制度的内容,然而该制度仍存在不少争议与困惑,传统行政法学理论及现有的法律体系无法一一做出回应。立法总是滞后于社会实践的发展,在对关联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模式选择上,司法实践存在不同的做法,有的采取另案审理的处理方式,也有采取一并审理的方式,其中,一并审理又存在证据审、形式审、实质审三种审查模式。除了审查模式不统一外,在具体的司法审查过程中还面临着诸多困境。在多阶段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中存在先行行为可诉性标准不明确、审查标准过于原则的问题,对多阶段行政程序的司法审查中则存...

【文章页数】:5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关联行政行为的内涵与类型
    (一)关联行政行为的内涵
    (二)关联行政行为的类型
        1.多阶段行政行为
        2.多阶段行政程序
二、我国关联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现状与困境
    (一)我国关联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立法现状
    (二)我国关联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模式
        1.另案审
        2.证据审
        3.形式审
        4.实质审
    (三)我国关联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困境
        1.多阶段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困境
        2.多阶段行政程序司法审查的困境
三、关联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理论争议
    (一)行政行为公定力理论的质疑
    (二)违法性继承理论的争议
    (三)法的安定性理论的争议
四、关联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路径
    (一)确立连带审查模式
    (二)选择实质性审查的方法
    (三)明确先行行为的可诉性标准
    (四)细化先行行为的明显违法审查标准
    (五)加强个案中超过起诉期限的权益维护
    (六)肯定行政行为违法性继承的有限适用
结论
参考文献
发表文章目录
致谢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本文编号:3857035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susongfa/3857035.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53ac3***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