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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检衔接中的证据问题探析

发布时间:2023-11-25 04:40
  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在证据上的衔接,是监检衔接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证据衔接是否顺畅,直接影响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效果。监察证据与刑事诉讼证据标准的同一性为有效衔接奠定了基础,但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监检机关在证据衔接上出现的证据问题值得充分关注。加强监检之间在证据收集方面的协调与配合,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衔接机制,建立跨部门的涉案财物统一管理平台,对于实现监检有序衔接意义重大。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监察证据与刑事诉讼证据标准的同一性
二、监检衔接中存在的证据问题
    (一)证据收集中的监检衔接不到位
        1.提前介入阶段的衔接问题。
        2.补充调查阶段的衔接问题。
        3.自行补充侦查中的衔接问题。
    (二)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存在障碍
    (三)涉案财物移送衔接不够顺畅
三、监检办案中证据衔接机制的构建与完善
    (一)加强证据收集的协调与配合
        1.提前介入阶段的调查引导与证据收集。
        2.退回补充调查与自行补充侦查中的证据衔接。
    (二)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衔接机制
        1.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在非法证据排除上的衔接。
        2.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衔接机制的完善。
    (三)探索构建涉案财物移送衔接机制
        1.建立涉案财物统一管理平台的现实基础。
        2.建立涉案财物统一管理平台的基本思路。



本文编号:3867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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