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与归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自愿性”保障路径
发布时间:2024-01-29 21:05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一项新的实践探索,源于"以审判为中心"的实质性正义主张、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要求以及效率与公正的价值衡平。目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践困境表现为,认罪率高但认罚率相对偏低,审前羁押仍未减少,值班律师法律帮助作用有限,以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难以充分保障。为此,有必要通过以审判为中心的后盾保障、在从宽协商过程中恪守罪刑法定边界、适当减少审前羁押、落实值班律师的法律帮助权等方式,保障认罪认罚的自愿性与真实性。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理论背景
(一)“以审判为中心”的实质正义主张
(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要求
(三)效率与公正的价值衡平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践困惑
(一)“认罪率”高但“认罚率”相对偏低
(二)审前羁押未减少“从宽”困惑
(三)值班律师保障“自愿性”效果有限
三、认罪认罚自愿性的保障路径
(一)后盾保障:以审判为中心
(二)协商边界:罪刑法定
(三)前提要素:减少审前羁押
(四)辅助机制:落实值班律师法律帮助权
本文编号:3888835
【文章页数】: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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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理论背景
(一)“以审判为中心”的实质正义主张
(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要求
(三)效率与公正的价值衡平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践困惑
(一)“认罪率”高但“认罚率”相对偏低
(二)审前羁押未减少“从宽”困惑
(三)值班律师保障“自愿性”效果有限
三、认罪认罚自愿性的保障路径
(一)后盾保障:以审判为中心
(二)协商边界:罪刑法定
(三)前提要素:减少审前羁押
(四)辅助机制:落实值班律师法律帮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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