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视阈下环境侵害排除责任的实践反思与完善
发布时间:2024-03-27 00:04
我国法律以立法形式明确肯定了环境侵害排除责任,但司法实践中环境侵害排除责任尚存在原则性指导规定缺乏、操作性不强、具体表现形式僵化、利益衡量规则不完善等问题。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国应当以可持续发展原则作为环境侵害排除责任的适用原则,提高环境侵害排除责任的操作性,创新环境侵害排除责任的具体表达方式,将环境侵害排除责任类型化作为利益衡量适用规则的完善思路。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1 环境侵害排除责任必要性分析
2 环境侵害排除责任实践反思
2.1 环境侵害排除责任缺乏原则性指导
2.2 环境侵害排除责任不具有可操作性
2.3 环境侵害排除责任具体表达方式单一僵化
2.4 环境侵害排除责任利益衡量规则不完善
3 环境侵害排除责任完善路径
3.1 明确环境侵害排除责任的适用原则
3.2 提高环境侵害排除责任的操作性
3.3 创新环境侵害排除责任的具体表达方式
3.4 完善利益衡量规则的适用思路
本文编号:3939886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1 环境侵害排除责任必要性分析
2 环境侵害排除责任实践反思
2.1 环境侵害排除责任缺乏原则性指导
2.2 环境侵害排除责任不具有可操作性
2.3 环境侵害排除责任具体表达方式单一僵化
2.4 环境侵害排除责任利益衡量规则不完善
3 环境侵害排除责任完善路径
3.1 明确环境侵害排除责任的适用原则
3.2 提高环境侵害排除责任的操作性
3.3 创新环境侵害排除责任的具体表达方式
3.4 完善利益衡量规则的适用思路
本文编号:3939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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