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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证据与刑事司法证据的衔接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7-05-30 21:13

  本文关键词:行政执法证据与刑事司法证据的衔接问题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我国存在行政执法证据与刑事司法证据衔接这一问题的原因在于,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交叉案件比较多发,且刑事案件的审判往往需要依赖行政执法证据,但是,我国刑事证据的侦查主体的特定化,又导致这类证据因取证主体不合法而难以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可是,在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交叉案件中,一些证据具有不可回复性,如果不允许在刑事诉讼个中使用行政执法证据,则会导致惩罚犯罪的刑罚目的遭受损害。因此,才导致行政执法证据与刑事司法证据衔接的问题产生。行政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行为在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违法性和应受处罚性上具有共通性,以及行政执法证据和刑事司法证据在证据本质、特征和形式的相通性,为两种证据之间的衔接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虽然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为两种证据之间的衔接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该法律条款并未明确证据收集主体、可供衔接证据的种类、证据衔接的法律地位,导致在理论界和实务界产生了许多争议。从法解释学的角度出发,笔者得出如下观点:1.法律法规的授权组织和纪律监察机关都属于侦查主体扩展的外延,具有刑事证据侦查的权力;2.可供衔接证据的种类既包括与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具有同质性的实物证据,也包括那些具有不可回复性的言辞性证据;3.证据衔接的法律地位在刑事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阶段分别呈现为证据材料、具有证据资格的证据和具有证明力的证据。在刑事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可以将客观性较强的实物证据和不可回复的言辞证据直接作为证据使用,对于具有可回复性的言辞证据,需要将其重新固定、收集才能作为刑事证据使用。在刑事起诉阶段,检察机关需要对行政执法证据的取证程序、手段进行合法性审查,在满足合法性条件的情况下,行政执法证据才能作为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依据。在刑事审判阶段,审判机关对行政执法证据的关联性、客观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只有通过了这种审查,行政执法证据能够成为法官认定事实的依据。
【关键词】:行政执法证据 刑事司法证据 衔接
【学位授予单位】:湘潭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5.2
【目录】:
  • 摘要4-5
  • Abstract5-9
  • 第1章 引言9-12
  • 1.1 课题的研究背景9
  • 1.2 课题的研究现状9-10
  • 1.3 研究目的及意义10
  • 1.4 研究思路及方法10-12
  • 第2章 行政执法证据与刑事司法证据衔接的必要性分析12-17
  • 2.1 行政违法案件与刑事犯罪案件的交叉12-13
  • 2.1.1 行政刑事交叉案件发生频繁12-13
  • 2.1.2 行政刑事交叉案件产生的原因13
  • 2.2 刑事侦查权之权力行使主体的专属性13-16
  • 2.2.1 刑事侦查权的行使主体及程序14-15
  • 2.2.2 刑事侦查权主体泛化的风险15-16
  • 2.3 行政刑事交叉案件证据的不可回复性16-17
  • 第3章 行政执法证据与刑事司法证据衔接的可行性17-21
  • 3.1 行政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行为的共通性17-18
  • 3.1.1 行为的社会危害性17
  • 3.1.2 行为的违法性17-18
  • 3.1.3 行为的应受处罚性18
  • 3.2 行政执法证据与刑事司法证据的相通性18-21
  • 3.2.1 两种证据的本质相同18-19
  • 3.2.2 两种证据的特征相同19-20
  • 3.2.3 两种证据的种类相似20-21
  • 第4章 对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解释的争议与厘定21-27
  • 4.1 证据收集主体的外延21-23
  • 4.1.1 是否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21-22
  • 4.1.2 能否包括我国纪律检查委员会22-23
  • 4.2 可供衔接证据的种类之等证据材料的解释23-24
  • 4.2.1 等字的含义是什么23-24
  • 4.2.2 证据材料包含哪些内容24
  • 4.3 证据衔接后的法律地位之作为证据使用的解读24-27
  • 4.3.1 证据含义是什么24-25
  • 4.3.2 使用主体有哪些25-27
  • 第5章 行政执法证据与刑事司法证据衔接的类型化分析27-32
  • 5.1 公安机关对行政执法证据的衔接方式27-28
  • 5.1.1 直接作为证据使用27
  • 5.1.2 重新固定、收集证据27-28
  • 5.2 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证据的衔接方式为合法性审查28-29
  • 5.3 审判机关对行政执法证据的衔接方式为证据属性的审查29-32
  • 5.3.1 证据的关联性审查29-30
  • 5.3.2 证据的客观性审查30
  • 5.3.3 证据的合法性审查30-32
  • 第6章 结语32-33
  • 参考文献33-35
  • 致谢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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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程灿灿;行政执法证据制度研究[D];安徽大学;2015年

4 陈少榜;行政执法证据与刑事司法证据的衔接问题研究[D];湘潭大学;2015年

5 郑宇;论税务行政执法证据的认定与运用[D];吉林大学;2009年

6 赵鹏;行政执法证据制度研究[D];山东大学;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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