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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适用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7-06-14 19:02

  本文关键词:刑事和解适用问题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多方主体参与平等协商,化解刑事纠纷,加害人以认罪、赔偿、道歉等形式获得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并与之达成和解,司法机关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予以审查认可后,对加害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免予刑事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的一种恢复性、平和性的刑事案件处理机制。其作为一种借鉴西方恢复性司法理念的新型刑事案件解决机制,因允许多方主体广泛参与,更加尊重案件当事人的意愿,提高被害人在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的地位及对案件处理结果的影响力,增加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悔过自新、回归社会的机会,对于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解决社会纠纷,深层修复社会关系,维护正常社会秩序有着积极的作用,契合了构建和谐社会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价值需求,弥补了现行以国家公权力为主导的刑事司法体系的弊端,丰富了刑事案件处理机制的内容,满足了人们对刑事案件解决机制多元化的需求,成为当下司法实践与理论研讨的热门话题。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在其第五编第二章中专门增加了“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标志着在我国具有较长一段时间探索实践的刑事和解正式迈入了法律规范的行列。刑事和解制度化是对当前刑事和解司法实践的规范,统一司法机关对刑事和解的适用,减少其适用中的随意性。但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仅用了三条法律规范对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适用条件、适用结果等问题作了基础性的规定,对于实践而言缺乏充足的指导力。本文在现行法律视角下,结合司法实践对刑事和解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着重进行了阐述。第一部分从理论问题着手,对刑事和解的理论支撑、运作机理、权属分析、法律关系梳理予以了论述,以厘清刑事和解适用原理,为准确发现、妥善解决问题做好理论准备;第二部分分析了刑事和解适用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指出刑事和解适用范围过窄、适用程序不健全、适用中司法机关权限分配不均、刑事和解适用的配套机制缺乏等问题,为刑事和解适用的完善指明了方向;第三部分根据上文分析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了扩大刑事和解适用范围、规范适用阶段、健全适用程序、建设配套机制等完善对策。
【关键词】:刑事和解 司法现状 适用问题 完善对策
【学位授予单位】:河南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5.2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3条

1 杜宇;;犯罪观的“交锋”:“刑事和解”与传统犯罪理论[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预印本;2010年01期

2 杜宇;;“刑事和解”的概念框架——以五组范畴的比较为中心[J];中山大学法律评论;2010年01期

3 张品泽;;论公诉和解理念[J];中国刑事法杂志;2013年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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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45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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