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诉讼法论文 >

刑事诉讼中关键证人的合理界定与出庭作证

发布时间:2017-09-07 02:07

  本文关键词:刑事诉讼中关键证人的合理界定与出庭作证


  更多相关文章: 新刑事诉讼法 关键证人 出庭作证


【摘要】:现行刑事诉讼法第187条和第188条关于强制证人出庭作证条款的出台从立法上解决了一旦证人不愿意出庭作证而法律无所作为的难题,但对于该条款及相关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律规范规定如何理解和适用则是当今刑事司法实践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因此,只有通过合理界定关键证人的范围,整个证人出庭作证问题才具有解决的基础。
【作者单位】: 云南省委政法委;云南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新刑事诉讼法 关键证人 出庭作证
【分类号】:D925.2
【正文快照】: 一、如何界定关键证人笔者将这一类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视为关键证人,通过考察现行刑事诉讼法,可以判定的是,将来对于关键证人的界定是不平衡的,在仍以国家追诉和以发现真实为目的的法治主导思想下,刑事司法实践中将会出现没有选择标准的问题,为强势的一方提供滥

本文编号:806773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susongfa/806773.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fb01c***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