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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和解中权利与权力的边界及处分限度——以民刑责任良性互补为视角

发布时间:2017-10-06 05:39

  本文关键词:论刑事和解中权利与权力的边界及处分限度——以民刑责任良性互补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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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刑事和解在于综合国家权力与个人权利互为依托而共同治理犯罪,加害人有进行赔偿并争取谅解的权利,被害人有获得赔偿和进行谅解的权利,司法机关掌握刑事和解的最终处分权。刑事和解有限性在于,犯罪客体框定了刑事和解的边界,刑事责任为保障民事救济让步有限,民事责任填补功能,以及惩罚与预防犯罪的功能均有限,刑事和解应保持惩罚与预防总量的平衡。刑事和解是“民事合意”与“刑罚减轻”间的协调,其中民事合意在范围、内容以及赔偿上均有自身的限度;刑罚减轻有自身的规则,但受到刑事和解有限性的严格拘束。
【关键词】民刑交叉 民刑互补 量刑均衡 被害人保护 刑罚功能
【正文快照】: 刑法理论 论刑事和解中权利与权力的 边界及处分限度 ——— 以民刑责任良性互补为视角 * 蒋凌申 摘 要 刑事和解在于综合国家权力与个人权利互为依托而共同治理犯 罪,加害人有进行赔偿并争取谅解的权利,被害人有获得赔偿和进行谅解的权 利,司法机关掌握刑事和解

本文编号:98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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