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诉讼法论文 >

论消费公益诉讼的界定及其可诉范围

发布时间:2017-10-07 22:26

  本文关键词:论消费公益诉讼的界定及其可诉范围


  更多相关文章: 消费公益诉讼 公共利益 可诉范围


【摘要】:消费公益诉讼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消费领域的公共利益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但在消费公益诉讼的界定问题上还存在着诸多误区。在界定消费公益诉讼时,应注意其与私益诉讼的区别及其本身所具有的特征,即消费公益诉讼保护对象的公益性、保护不特定利益主体的权益、受益人的非特定性和胜诉结果的不可分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7条的规定,并不能作为消费者协会提起消费公益诉讼的判断依据。在确定消费公益诉讼的可诉范围时,垄断问题、环境问题和公共服务问题不应纳入消费公益诉讼的范围。
【作者单位】: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消费公益诉讼 公共利益 可诉范围
【分类号】:D925.1;D923.8
【正文快照】: 2012年随着《民事诉讼法》的修正,公益诉讼制度的立法在我国实现了从无到有的跨越。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需要,在消费领域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渐重视,人们对于消费公益诉讼的讨论也日益升温。而消费公益诉讼的价值,就在于它不仅能够保护现实消费者的权

本文编号:990426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susongfa/990426.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857df***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