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纹强制采集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冲突
本文关键词:指纹强制采集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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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后的《居民身份证法》,规定身份证增加指纹信息,其本质是赋予了国家占有公民个人指纹信息的权力,是对公民个人权利的限制。这一限制不符合国家限制公民宪法基本权利必须遵循的比例原则。在赋予国家占有公民个人信息的同时,缺乏对公民指纹信息的安全保障,使公民指纹信息安全受到极大的挑战。此《居民身份证法》修改,国家权力进一步扩大,公民权利进一步限缩,有违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的宪法宗旨。建立于户籍管理制度基础上的身份证制度决定了其维护社会秩序的功能大于身份证明的功能,也决定了其属性上偏重于强制性领取与使用的义务而不是公民选择性的权利。指纹是辨识个人身份的生物性特征,与个人信息与人格密切相关。个体指纹一旦被采集形成记录,不论是图像还是数字编码,都形成了公民的一项个人信息,理应由公民决定何时、何地以及以何种方式被采集与使用。身份证取得时强制性采集指纹行为属于干预性、义务性的行政行为,是国家公权力限制公民权利的权力性行为,理应经受宪法的论证。本文拟通过“强制捺指纹换领身份证”入题,从身份证制度与比例原则两个大方向对指纹采集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冲突进行分析,并以限制指纹采集合宪范围为导向提出解决指纹采集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冲突的建议。
【关键词】:比例原则 公共利益 身份证制度 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学位授予单位】:延边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1
【目录】:
- 摘要6-7
- Abstract7-10
- 第一章 绪论10-13
- 1.1 研究目的及意义10-11
- 1.2 研究方法11
- 1.3 研究现状11-13
- 第二章 我国身份证制度中的指纹强制采集13-24
- 2.1 我国的身份证制度13-15
- 2.2 身份证制度中的指纹强制采集15-24
- 第三章 指纹强制采集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冲突分析24-34
- 3.1 指纹强制采集不能集中体现其立法目的27-29
- 3.2 强制采集的方法不适当29-30
- 3.3 指纹强制采集过于限制公民个人信息权利30-34
- 第四章 指纹采集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冲突的解决建议34-39
- 4.1 身份证指纹采集属限定合宪34-36
- 4.2 解决指纹采集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冲突的建议36-39
- 结语39-43
- 参考文献43-47
- 致谢47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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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094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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