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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传播中隐私权的价值之辨

发布时间:2017-11-17 19:17

  本文关键词:新媒体传播中隐私权的价值之辨


  更多相关文章: 新媒体传播 隐私权保护 公民隐私权 财产利益 用户中心 精神性权利 人格利益 性传播 精准性 新媒体环境


【摘要】:正新媒体以用户自生内容为特征,"用户中心—弱把关"的分享性传播模式使自由传播的扩张达到了一个临界点,公民隐私权面临的威胁与侵害日益复杂和严重,传统隐私权保护的宗旨在精神性权利外,更发展出财产和经济上的意义,个人信息成为兼具人格利益和财产利益的重要社会资源。近几年来发生的隐私侵权案例中,个人信息几乎都程度不等地涉及到了财产利益。窃取个人信息的逐利性越来越强,营销精准性的住房、汽车、健康、医疗、金融财
【作者单位】: 北京工商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媒体传播中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保护研究”(项目编号:13BXW025)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网络隐私权的侵权问题及法律保护研究”(项目编号:11YJCZH116)的研究成果
【分类号】:D921;G206
【正文快照】: 新媒体以用户自生内容为特征,“用户中心—弱把关”的分享性传播模式使自由传播的扩张达到了一个临界点,公民隐私权面临的威胁与侵害日益复杂和严重,传统隐私权保护的宗旨在精神性权利外,更发展出财产和经济上的意义,个人信息成为兼具人格利益和财产利益的重要社会资源。近几

本文编号:1197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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